指纹检验假爵士儿子的故事——证据类型的故事(8)_风闻
学之仁者-03-06 19:07
罗杰 - 希伯恩是英国杰姆斯 - 希伯恩爵士的独生子,1872 年自己从伦敦出发作一次世界旅行。1873 年春,他所乘坐的莱拉号轮船遭遇风暴沉没,大部分船员和旅客遇难,罗杰 - 希伯恩一直下落不明。8 年后,杰姆斯爵士逝世,但爵士夫人仍然坚信儿子会像鲁滨逊一样还活着。她在世界五大洲的报纸上长期刊登寻子广告,公布了罗杰的相貌、行为特征并承诺对提供线索者重奖。一年后,澳大利亚一个叫阿尔图尔 - 奥尔东的青年被人们发现就是失踪多年的罗杰 - 希恩,他因海难被土著的所救,生活在原始的岛屿上。希伯恩夫人经过认真考证后愉快地认可了奥尔东为其失踪的独子,将其接回英国并着手为其办理爵位继承手续,但遭到了亲属们的强烈反对。亲属们认为奥尔东是一个高级骗子,并对其提起了刑事诉讼。但因时过境迁,又地跨欧洲和大洋洲,取证难度太大。官司打了 8年,希伯恩夫人花了 100 多万英镑也无结果。在希伯恩夫人逝世前,她公布了一份经过公证的文件,载明留给奥尔东 300 万英镑,以保持其应有的生活水准并能继续进行诉讼。希伯恩夫人逝前的文件产生了轰动效应,奥尔东的旧时好友纷纷赶来依附。可是奥尔东或是不见,或是打发几个零钱,这就惹怒了众人。其中有人听说一名在澳华商曾讥笑奥尔东:凭自己收藏的一份合同上的指印,就可以让奥尔东变成小丑。于是,此人花了 280 澳元买下了这份合同,并以 30000 澳元的价格卖给了原告方希伯恩家族的亲属们。原来,这份合同是一张1870 年的商品买卖合同,当年奥尔东在商行打工,与旅居澳大利亚的中国商人做生意时,依华人的习俗,买卖双方在合同上同时捺了指印。也就是说,如果这份合同上所捺指印的指纹与奥尔东本人的指纹属于同一人,则奥尔东就不是真正的罗杰而是一个骗子。因为,他在罗杰 1872 年从伦敦出发旅行之前的两年,就已经在澳大利亚进行商业活动了。在苏格兰场警察的协助下,奥尔东的指纹被证明与合同上指印的指纹相同一。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奥尔东承认自己是依据报上的寻人启事,与人合谋冒名顶替失踪的罗杰以骗取钱财。此案告破,奥尔东被判处 14 年监禁。这场真假罗杰之争,最终就是通过奥尔东的指纹与合同上指纹的比对鉴定,确认了奥尔东是假冒的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