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已经入刑,还有那么多人以身试法,那只能说明是处罚轻了_风闻
一洗闲愁十五年-03-03 15:54
【本文来自《每年30万人获刑,应该提高醉驾入罪门槛吗?》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醉驾已经入刑,还有那么多人以身试法,那只能说明是处罚轻了,使得不少人在酒与罚之间选择了酒。那么,合理措施不是应该加大惩罚力度么?
就因为有这30万的数字,就觉得吓人了,就认为不得了了,就要向恶劣行为退让了?就要让其他守法公民处于风险之中了?
最关键,醉驾危害的不只是自己,而是牵涉其他无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初为什么要醉驾入刑,不就是因为由此导致的惨剧、悲剧太多了么?饮酒不能开车经过长期广泛宣传已经没有哪个司机还不知道吧?然而就这么长期劝告,已经有那么多案例在前,还是有这种充耳不闻,我行我素,只要老子高兴的人,难道不该好好让其接受教育、长长记性,起到警告警示作用吗?前几天不是还有酒驾司机杀害交警、辅警的事情吗?这种人不该收拾吗?(当然,这事儿在某些人嘴里,也许就成了正是因为管太紧,弄出大事的佐证)
按照某些人的想法,非得醉驾出了事才能入刑,没出事儿就算了,这等于是把公共安全交给概率,大家各安天命了呗。
至于司法资源问题,认为醉驾占用了资源,不正说明这方面需要资源,说明醉驾在社会中依然广泛存在,危害仍然很大。司法为谁服务?既然存在危害,那目前司法资源倾斜就行了呗。因为资源紧张就不管了,就当没看见了。这特么是米国和大嘤的司法观念,所谓“轻罪不入刑”是丫们已然烂透,没法管,大撒把的选择,中国真的需要学这个吗?中国是已经管不了醉驾了吗?司法资源紧张,更说明了加重处罚必要性,必须使酒蒙子们能在饮酒与代价之间做出一个清醒选择,从而进一步降低醉驾发生率,醉驾少了,案子少了,那司法资源不就腾出来了么?这不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么。
法律界人士们现在叫唤,究竟是真的因为出于考虑中国司法资源问题,还是为了对心目中神圣无比的西方法制亦步亦趋?反正在某些人心目中,跟西方不同就是落后,与西方有异就是异端,法律界可以说是这种思维的重灾区。
总之,事关公共安全,凭什么要让14亿人的利益为这30万浑虫让路?凭什么在法律界某些人观念里总是要好人为坏人的恶行买单?不代表别人,我反对提高醉驾入刑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