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_风闻
一腔真诚-03-03 21:50
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
**-**从马克思主义的基础理论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16)
标题目录:
16 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
16.1 “只有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才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的论断存在问题
16.2 人们头脑中客观存在的观念,是实行多种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重要原因
16.3****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共存,最有利于人民的利益
16.4****关于剩余价值
16.5 改革开放前整个国家经济的生产效率提不高的原因之一
16.6 依法引入和保护守法经营的私有资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
正文:
16 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
16.1 “只有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才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的论断存在问题
在“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中,认为生产的社会性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性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阻碍生产力发展基本矛盾之一。因此就认为,在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后,为了发展生产力,就必须消灭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
经过前苏联建立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到现在的社会主义实践,可以发现,上述描述中,“认为生产的社会性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性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阻碍生产力发展基本矛盾之一”,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只有消灭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才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的论断是存在问题的,太绝对化了。新中国是按“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和毛泽东思想结合(即“中国的社会主义”理论)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建国以后,在国家的主持下,消灭地主阶级的封建土地私有制和官僚资本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的革命,确实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发展。这只是说明,消灭一些特定的生产资料私有制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并不能说明只有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才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改革开放后的事实证明,在作为社会主义中国的经济领域中依法引入一些体现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因素后,能比没有引入这类生产资料私有制前更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这是为什么呢?
16.2 人们头脑中客观存在的观念,是实行多种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重要原因
如前所述,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中间,既存在代表社会主义观念的“集体主义精神”,也存在代表资产阶级法权观念的“小生产的自发资本主义倾向”,这是无法否认的客观存在。在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生产力的活动,也就必须在承认这样的客观存在的条件下开展。
由于人是生产力中的重要因素,只有充分调动了人的积极性,才能充分发挥先进生产工具和科学技术的效能,才能最大限度地发展生产力。对于头脑中既有资产阶级法权观念、也有社会主义观念的人们,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必须采用适应他们头脑中客观存在的观念的办法;因此,按劳分配和其他一些在企业中能用来调动人们工作积极性、又不违背社会主义国家中的公序良俗的手段是必须的(即使这些手段有些与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中实施的相类似)。这些手段也包括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采取恰当的措施。在中国改革开放后,在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控制下进行的各种经济模式的探索中发现,在不违背社会主义国家中的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在宏观上是公有制为主导的前提下,若要充分提高生产效率,对于某些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具体的企业,有时是纯私有的最好,有时是一部分私有一部分国有最好,也有时是全部国有的最好。之所以这样做对于发展生产力是最有效率的,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因为这样做是适应了绝大部分人们头脑中客观存在的观念。当然,实际实施时必须要有详细的法律法规,还要及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并且还要有新旧法律法规之间平衡过渡的条文等等。总之,要保证具体的做法能符合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发展。
16.3****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共存,最有利于人民的利益
为什么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可以是纯私有的,也可以是一部分私有一部分国有,也可以是全部国有的”呢?
这是因为,第一,建立社会主义国家的目的之一,是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和国家的发展而大力发展生产力,采用何种生产资料所有制,仅仅是实施目的的手段;
第二,由于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人们头脑中既有资产阶级法权观念,也有社会主义精神,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因素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也必须要适应人们头脑中的客观存在的观念,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生产效率。
第三,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理论中,把革命的目标定为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有其合理的部分,因为搞社会主义革命本身就是要剥夺阻碍社会发展的封建地主的私有土地和官僚资本;只有这样,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才有可以直接运用的资产作为国家经济的骨干力量来主导国家的发展。而当夺取了政权以后,就必须根据所领导的人民的具体情况,采用最有效的办法来发展生产;这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实行公有制为主导、多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共存的理由,这也是改革开放后得到的最重要结论之一。
第四,在以上所说的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可以依法存在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私有”制,均与资本主义方式的“私有”相似,因为这样的“私有”制,有可能产生比较高的生产效率。封建社会和奴隶社会存在过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不允许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存在的。
16.4****关于剩余价值
在现在的中国大陆上,劳动者是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获得自己的经济收入的;但是,这个经济收入并不等同于其劳动产生的全部价值,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剩下的那部分,就称为剩余价值。在改革开放前,这个剩余价值是全部被国家以税收等方式收去,用于国防、教育、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和维持政府机构的运作等等。这方面的用途和必要性,在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中已经讲得很多;在改革开放后的今天,被国家收去的剩余价值的用途和必要性,与改革开放前是相同的,在此就不再多说了。
在改革开放后的今天,在纯国有企业中工作的劳动者生产出的剩余价值的去向,与改革开放前是一样的,在就不说了。但是,在含有私有生产资料的企业中工作的劳动者,其生产出的剩余价值,就要分为由国家收去和由私有生产资料所有者收去这两部分。下面就主要讲一下由私有生产资料所有者收去的这部分剩余价值和其与劳动者的关系。
前面说过,社会主义中国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某种形式的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合法存在,那么当然也允许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由该私有生产资料的拥有者合法获得与此相应的剩余价值。我们在此要讨论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这样的法律规定是否有利于普通劳动者。
很显然,作为劳动者,是失去了这部分被私有生产资料的拥有者拿走的剩余价值;而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却可以通过税收等手段把这部分剩余价值中的一部分从私有生产资料的拥有者那里收归国家,由这个国家按人民的利益来处置。这部分由国家进行处置的剩余价值,其用途和前面所说的国家从国有企业中收到的剩余价值是同样的,都是用于与人民总体利益直接相关的国计民生中去,以各种形式返回给人民。因此从总的结果来看,虽然作为普通劳动者所获得的利益往往低于私有生产资料的拥有者(即常说的“老板”),但是绝大多数劳动者所获得的利益的绝对数量比没有这些私有生产资料的存在时更多。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施后的事实,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支持改革开放的关键因素之一。
16.5 改革开放前整个国家经济的生产效率提不高的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如果在建立社会主义国家后不顾实际情况用行政手段完全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那么在那些需要实施纯私有制生产效率才能最高的那类企业中,生产效率就提不高;在那些需要实施一部分私有制一部分国有制生产效率才能最高的那类企业中,生产效率也提不高。这样,整个国家经济的生产效率也就提不高了。这是因为,这种办法没有充分考虑到绝大部分人头脑中客观存在的观念,没有考虑到绝大部分人头脑中客观存在的有些观念就是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自然形成的资产阶级法权观念的具体表现。如前所述,这些资产阶级法权观念是需要通过生产力的逐步发展才能逐步消亡的,是不能靠行政命令或简单的说教从人们心底里去除的。这也是改革开放前按“中国的社会主义”理论管理中国的经济时整个国家的生产效率提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16.6 依法引入和保护守法经营的私有资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政府通过试点和立法,引入了以民营资本和外商资本为代表的私有资本,并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了各类私有资本在中国运营方式,使其在国有资本的主导下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贡献,也让这些私有资本在中国赚了钱,得到了发展。可以说,如果没有依法引入私有资本并让其在国有经济为主导的中国发挥出积极的作用,就没有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依法引入和保护守法经营的私有资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之一。从理论上说,只要资产阶级法权的观念存在一天,为了提高生产力,生产资料所有制中的私人所有制就需要依法存在一天;当然,其规模和具体存在方式还会因时间、地点、行业等因素的不同而需要按更有利于人民的原则及时依法进行调整。
因此,那些拥有私人生产资料的人们,应该看到,只要资产阶级法权的观念在中国存在着,你们又愿意遵守社会主义中国所颁布的法律法规,你们在中国投资、赚钱就是安全的,因为你们实际上也是在为社会主义中国的生产力的发展出力,把发展生产力作为自己主要工作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当然要保护你们和你们的资产的安全。改革开放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就是实行的这样的政策。具有私人生产资料的投资者,只要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不要担心中国共产党会用行政手段废除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中国共产党会依法保护你的私人财产,再也不要担心历史上出现过的所谓“割资本主义尾巴”那样的低级错误重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后经过探索,发现了在一定条件下合法存在的生产资料私有制能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力这个规律,以“为人民服务”为自己宗旨的中国共产党,怎么会不遵守这条规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