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鑫药业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股民索赔征集中_风闻
股民索赔宝-股民索赔宝官方账号-公众号:股民索赔宝03-02 17:07

一、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
2023年1月6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紫鑫药业,证券代码:002118)公告称公司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郭春生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和郭春生立案。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根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规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二、业绩预计为亏损,逾期债务金额过亿
据紫鑫药业发布的2022年年度业绩公告,公司业绩预计为亏损。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司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由于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先后发生多轮疫情,限制人员流动、物流运输、 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及子公司先后停工停产导致产品生产量降低,严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导致销售收入减少、经营性资金紧张、产品市场份额下降,造成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计亏损。
据紫鑫药业2月28日公告,截至公告日,公司逾期债务金额合计约为22.0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9.99%,占总资产的20.46%。因债务逾期,公司会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对部分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公司可能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风险,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不排除公司主要账户被查封的可能性,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
三、股民索赔条件
刘鹏律师认为,投资者符合以下条件有望获赔:于2023年1月5日前买入,并在2023年1月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刘鹏律师提示案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及时通过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网参加索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也可以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投资者维权诉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