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安宁《中国殇痛》:第18章:姬安宁:过度自由,等于限制_风闻
姬安宁观察-02-22 10:24
几百年来,无论在西方,还是东方,自由都被描绘成绝对的好东西,而200年前的康德早就告诉我们,自由就是自律,而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这些年,我经过观察认为,自由分做好自由和坏自由,在好自由里面,你可以尽情发挥,在坏自由里面,你纵情驰骋就会影响到别人,甚至会给别人带去痛苦和灾难。
比如在香港,有一些人攻击国家,哪有这种自由?比如在台湾,有一些人整天闹“台独”,哪有这种自由呢?
就拿中国的婚姻家庭来说吧,下面这几种自由就非常不可取。
第一种,过于宽松的离婚自由。
离婚自由是基本人权,但因为一些小事,因为要追求个人享受,因为过度地追求金钱和地位,就匆匆忙忙离婚了,并且还要大肆利用离婚自由这种权利,难道说这种离婚自由,对孩子有利吗?对社会有利吗?对国家有利吗?
第二种,要求过高的彩礼。
女方索要彩礼是中国婚姻的一种形式,然而是不是要有个度?张口就要10万、20万、50万的?难道说男方家里都安装着印钞机吗?
第三种,不管你国家怎么催生,我就是不生孩子。
按理说,生不生孩子确实属于个人的自由,但问题是,长此以往,新生儿骤然减少,消费能力就会减弱,产科医生也减少了,幼儿园老师也要减少了,更重要的一条是,中国做为新崛起的大国,市场优势突然丧失,将会迟滞中华民族的复兴。
试问,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连正常繁育后代的能力都丧失了,那么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还有希望吗?
第四种,不管你怎么催婚,我就是不着急找对象,致使中国大地出现了数千万的大龄剩女。
按理说,一个人单身不单身,找对象不找对象,那是她个人的权利,但问题是,当这种社会现象已经变成了一种社会疾病的时候,应该不应该给予干涉?
有多少家庭在为此苦恼,有多少父母在为此发愁,然而这种现象却愈演愈烈,怎么不让人揪心呢?
你看看,过度的离婚自由,将严重破坏中国的家庭,现在离婚设置了冷静期,离婚率骤然就下降了,这是不是好事?
再看看,过高的彩礼,将让男方完全陷入被动局面,老实说,男方都愿意给彩礼,但必须是一个适当的数字,如果彩礼过高,就会导致高负债,让家庭幸福毁于一旦了,更有甚者,因为过高的彩礼,导致恋人分手,这对男女双方的打击,都不会小。
再看看不愿意生孩子的人,只考虑自己轻松,不考虑家族、社会和国家的利益,这难道不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吗?
最后再看看大龄剩女,就是她们,让一个国家的光棍潮变得更为猛烈了,难道说这种自由也可以提倡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