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彩礼的核心本就不是所谓的“风俗问题”,而是背后的经济问题_风闻
键盘老兵-不要以大局的名义炫耀自己的冷血与无知02-09 16:39
【本文由“观察者网用户_319387”推荐,来自《江西一乡邀适龄未婚女青年开座谈会,签订“抵制高价彩礼承诺书”,如何看待此事?》评论区,标题为观察者网用户_319387添加】
还是那句话,高彩礼的核心本就不是所谓的“风俗问题”,而是背后的经济问题 。
“彩礼”的本质是社会保障体系缺位,是社会群体在老人老年生存问题与子女婚姻存续问题之间做出的妥协,算不得什么“风俗”。只是这种缺位从古延续至今,所以就容易被人解读成所谓的“风俗”。
在一个有社会福利保障机制的现代社会,把“彩礼”的锅扣到“风俗”脑袋上,多少有点儿不合适。
而且如果“锅”扣错了脑袋,那也别指望能找到正确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如果不能妥善地解决农村以及某些经济不发达地区老人们的养老问题,而是期待通过所谓的签订所谓的“倡议”、“承诺”来按下“高彩礼”这只葫芦,那很快就会浮起一只瓢,而瓢里盛的,仍然会是相同或者是类似的问题。
因为在很多地方,女儿出嫁后便很少或不再承担父母的教养责任的情况很普遍 ,彩礼的本质其实是一次性支付给女方父母的“赡养费”。
当然会有人说,完全可以不要“彩礼”,每个月定期支付“赡养费”不是更好吗?何况我们有法律规定女儿也要承担父母的赡养义务。
但实际上,这种“潜规则”与法律无关,也与孝道无关,而是在经济上“实不能也”。
在很多农村及某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大量老人的积蓄通常不会太多,甚至压根儿就没什么积蓄,也谈不上什么退休待遇(至少农民每月领取的150元,正常人都很难把它称作“退休金”),日常生活的很大一部分支出都需要后代来承担,这对于可支配收入本就不占优的农村年轻人来说,并不是“肉食者”们想象的那般容易。
如果如果强制要求女儿出嫁后仍然承担养老责任,在名义上,的确可以通过分摊来减轻一些负担,但赡养老人是一个长期支出,对于经济承受能力本就有限的农村和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很多小家庭来说,面对这种“长期支出”,极大概率会发生**“婚后孩子出生”小家庭便会立即解体**的情况。
所以这些地方进化出了自己的社会规则:女儿出嫁前,需向女方父母支付一笔“彩礼”以当作“赡养费”,出嫁后便不再承担女方父母养老的主要责任;如果实在拿不出彩礼,婚便也很难结得成。
如此,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父母养老问题,也尽最大可能的避免小家庭不至于因为长期持续的养老支出发生矛盾导致家庭迅速的情况,双方都通过“彩礼”最大程度地规避了风险。
我不相信我们的社会真的看不出“彩礼”问题的核心,只是如果想要从问题的核心出发去解决问题需要花钱而已,所以干脆试图选择最省钱的一种方式去“解决问题”:用A4纸打印几张承诺书花不了几个钱,而甩锅更是不用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