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年三十团年饭大多数是在女方父母家,初几才去男方父母家_风闻
guan_16039857611638-02-06 16:29
【本文来自《因为彩礼谈崩,我分手了》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坚强才能胜利
- 什么叫不影响?难道男女双方父母四位老人都跟年轻人一起住吗?
那就扩展一下,新的小家庭距离男方父母家对比距离女方父母家哪边更近?或者照顾男方父母对比照顾女方父母便利性哪边更强?亦或照顾男方父母对比照顾女方父母时间哪边更长?相信上述几点,目前我们国家大部分还是更“偏向”男方父母。当然也有女儿出嫁就住在同一小区或者很近,距离男方父母更远的,一般做女方父母的也不好意思要太高彩礼啊,或者回嫁妆接近或者等于彩礼价值来平衡一下。极端一点的,那就是招上门女婿,不可能让赘婿给彩礼啊,反过来要给赘婿家一些“彩礼”。 如果再继续扩展下去,一般而言,子女随(父母)哪方的姓,会更倾向于照顾哪方(父母)的长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所以一般传统男方给女方彩礼,还可以扩展到“孙辈难以在外公外婆身边照顾”的补偿。 当然也不要那么庸俗地把男方给彩礼理解为给女方父母养老的钱,全国平均彩礼也就几万,以现在物价几万块钱根本不够养老。所以我说的是“补偿”的意思。 总之,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结婚总得有一方要离开自己父母到对方家庭,目前大部分是女方嫁入男方住男方家里或者住得靠近男方父母,这样女方难以在自己父母身边尽孝道,这是一种不公平,对于这种不公平,按道理就得有一定的补偿,具体表现出来就是“彩礼”。对不公平的补偿行为,这是我们国人非常重视的一个“面子”问题,这点是中国人不难理解。
目前大部分是建一个独立的小家庭,所以普遍都要买房。即便是暂时住父母家里,有条件时也会分开住的。
重庆主城区没有彩礼这个陋俗,女方父母绝没有因此吃亏,有啥事都会照应的,女婿跑岳父母家比跑自己父母家还勤,重庆年三十团年饭大多数是在女方父母家,初几才去男方父母家。没有彩礼女方一点不自卑,甚至可以有点强势,这就叫自立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