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工作者香港旅游被监禁——人类日常生活中证据的故事(5)_风闻
学之仁者-01-28 19:08
2004年7月,山西省太原市某学校组织张莉等本校的先进工作者到香港旅游以作为奖励。一行人到了深圳市皇港海关后,导游武某某将港澳通行证发给了大家。张莉接过通行证一看才发现了问题:通行证上除了姓名是“张莉”外,照片、出生日期、出生地等信息都不是她本人的。为此,张莉当即提出要退团。导游在联系旅行社后告诉张莉,香港海关检查不严,这个旅行团人多,只要张莉咬定通行证是自己的, 就会被放行。导游还保证张莉本人正确的通行证随后就会送来。考虑到这次已经自费带上了丈夫、婆婆和女儿,张莉便没有退团。
出深圳海关后进入香港落马州海关,张莉的正确通行证仍然未送到。香港海关在检查时,发现张莉所持证件有问题,张莉按照导游的交待一口咬定证件是她自己的,被香港入境事务处扣留、审问、搜身,家人因已经无法继续旅游都被遣送回深圳。而在审问期间,张莉与导游又始终联系不上,使张莉的陈述没有证据映证,最终被香港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缓期2年执行。张莉在香港大榄女子惩教所和法院监狱监禁了24天。
事情发生后,张莉和家人查实了导游武某某没有导游资格,也没有出境旅游的领队证件,便起诉了导游所在旅行社要求精神赔偿。法院查实,旅行社错将大同张莉的证件发给了太原张莉后未及时纠正,反而进行违规操作,造成张莉及其家人巨大精神痛苦。尽管旅游费用已经全部退还,并花费23万余元补救处理以便张莉顺利返家,但应负主要责任。张莉对错误证件本可拒绝而未拒绝,也未及时向海关陈述真实情况,对后果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法院判决旅行社赔偿张莉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赔偿张莉同去家人精神损害赔偿金各1千元。
原本愉快的旅游成了一家人的梦魇,而且张莉被拘留、判刑的资料也会记入海关记录,她的履历上将被加上判处刑罚的记录,不仅名誉受损,而且将影响她及其亲属今后的出境。张莉在拿到大同张莉的通行证后,完全可以以此错误证件加上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作为证据,坚持要求旅行社履行合同义务,并且不受假导游将错就错的撺掇,坚持不向香港海关说假话,必要时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旅行社。张莉如果这样做了,不仅可以在以后不用增加新的费用而全家人一起到香港旅游,还可以追究旅行社的赔偿责任,更不会有牢狱之灾。可能是经验不足,或者是顾虑太多,她忽视了这一点,被别人牵着了鼻子走,反而承载了不必要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