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文娱行业的是与非_风闻
兰生-01-22 20:10
自从工作以来我很少会写一些关于工作自己经历的文章,为数不多提到自己工作经验的文章大概是《留学毕业回国总结》以及《为何要出国读研究生》这两篇文章。失败的两段工作经历基本上就直接忽略了。当时之所以不写这些事情是因为一来自己见识浅搞不清楚状况不能瞎讲,二来呢是因为不想因为自己的观点和想法给自己以后职场生活造成麻烦。这一次之所以愿意聊聊是因为前不久在领英看到了造成我失败经历的前领导变成了自由职业者。开诚布公的来说这一刻我有那么点快意恩仇的感觉,但我更多是觉得环境造化人。现在想想我应该感谢这两段不顺利的职场经历造就了我现在对社会职场的认知。这两段工作经历都是发生在影视媒体行业,工作性质多半也和会展市场宣传有关。因此也借此机会聊聊自己对影视传媒市场宣传(marketing)方面一些自己的见解。
尽管我父母在工作多年后从综合管理岗位领导位子退休,但我依旧算是工程师的儿子吧。我们家从我太爷爷开始就在上海电力系统供职,一直到到我这一代彻底结束电力世家的传统,转而大学开始学习社会科学传媒类专业。我曾在大学毕业后考虑过往影视传媒行业发展,可很不幸多半都失败了,造就了两段职场失败的经历。而在我失意之后是五百强制造业公司给予了重新发展的机会。在职场兜兜转转几年后在电梯行业站稳了脚跟积累了人脉,可谓是回归了我们家工程师风格的传统。我自己认为B2B(公对公客户)业务为主的制造业企业是一个责任清晰分工明确的环境,一切的事情都是可以商议后确定下来的,有特定的安全标准以及工作流程。但在B2C业务为主的影视行业却很难在工作中达成共识。在不违反法律和审核要求的情况下,一个想法、一个创意、一个思路的质量、工时是很难界定的。按理来说marketing的工作要轻松也可以很轻松,要有趣也能很有趣。然而现实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一个创意一个方案背后代表着不同的利益和观点。如果你的背后有领导的支持,那你的创意和想法自然容易通过。如果你的背后没人支持,那工作将会变得煎熬。一场以创意观点为掩护的利益之争将会爆发。这事情就有点像欧美国家政府部门之间抢财政预算,在议会上互相说夸大威胁和自身重要性来获得大家关注。但无论大家怎么吵怎么闹,都很少有人会在意市场的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反正自己的预算越高越好。所以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人很难产生一种实事求是一心一意搞建设的想法。普通人会很容易的走投机取巧走邪路。但一个人一旦迷上了投机取巧搞套路,那这个人会变得很难钻研学学习,基本上职业生涯基本也就提前结束了。因此,我时常开玩笑说能做好marketing工作的人应该是老板的亲属,毕竟钱是自家的好坏自己能负责,做活动做创意的时候会比普通人更实事求是。
意识形态冲突很多时候也会是很多快消娱乐行业外企在华遇到的问题。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某次公司想引进一部美式主旋律电影《登月第一人》,主要是北美方面想要推动这件事情。但是呢一个对中国政治环境稍微了解的人可能会意识到这部电影大概率会过不了广电总局审核。不过呢公司领导在布置任务的时候更多是强调这部电影的科教意义以及宣传时如何与中国登月工程做连结。之后大家在审核结果尚未公布前就花了大量的资金和物力做了不少宣传素材和活动方案。最后的结果就是电影审核未被广电总局通过,一切努力白费。在获悉结果的那一刻,办公室里一些领导各种抱怨国家政策和批评言论不自由。而令人唏嘘的是办公室领导们认为另外一部美式超级英雄电影《毒液》可能过不了广电总局审核,理由是广电总局不许电影出现动物成精妖魔鬼怪的元素,因此公司领导认为不应该花资金宣传这部电影。而当时我私下就觉得这部电影有不少美国社会犯罪暴力、政府管理混乱、乱做人体实验等美国社会黑暗面的桥段,就冲这点广电总局肯定会通过。结果这部电影真的就出乎公司领导意料的通过了。不过有时候静下心来想想难道领导们真的是不会判断吗,我感觉是因为有其他隐情和顾虑。但我也能感受到北美那边在拓展对华业务的时候还是比较关注价值观推广的。我相信有这样想法的欧美企业(尤其是B2C业务为主的企业)不止一家,这点尤其在前些年欧美通过BCI等商业组织,联合一些知名服装品牌炒作抹黑新疆棉花事件得到了证实。不过我始终觉得企业的这类行为是在为自身的信仰买单,对在华业务的拓展和开发只能起到副作用。
正是由于大家的做事风格不同理念不同,所以我在外企影视行业也就止步于此了。都说如果大家的关系在认识后变得更糟糕,那还不如不认识。但不管怎么样还是要感谢曾经的东家给了我一个学习的机会。时至今日我依旧使用前东家的产品,并且将这些东西推荐给身边人。毕竟那也是我曾经奋斗过的事业,虽然短暂,却让我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