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自由、痛苦与幸福!》,与老胡探讨“自由”!_风闻
guan_15593615342731-01-17 13:46
简论:自由、痛苦与幸福!
(湘西老愚)
近些年来,自由早就成为了一个时髦的概念;频频出现于各大媒体和网络的主页面,引领着时尚与潮流,成为人类社会发展与追求的大方向,这个时代是一个追求“自由”的时代,人们都在拼命的追求“自由”,却很少有人能静下心来认真思考一下:什么是“自由”?
认真地翻书查寻,才发现“自由”这一概念其实非常模糊不清:有法律意义上的自由,哲学意义上的自由,社会学意义上的自由,心理学意义上的自由……等等。而普遍意义上的自由则解释为:“由自己作主,不受限制和拘束”!社会大众对“自由”的理解通常是普遍意义上的自由,所以,就出现了很多的问题;最起码“由自己作主,不受限制和拘束”的社会是不存在的。一旦社会中的个体“不受限制和拘束”的话,就容易出现“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有人说自由的前提是:“不损害他人利益”。可是要尽量保障“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恰恰是要设置一定的“限制和拘束”!我们看到的普遍情况是:哪怕设置了许多“限制和拘束”;“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依然严重存在!于是就出现一个矛盾:过多“设置限制和拘束”则限制了个体的自由!如果“不设置限制和拘束”,则“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又会蔓延。可见“自由”这一概念是不能轻易推广的,是质得研究和探讨的。伟大领袖就曾经写过《反对自由主义》的文章!
通常来讲;人类是不喜欢受到“限制和拘束”的;所以“自由”就成为了很有号召性的理念。而“限制和拘束”又是保障人类社会文明的必须条件。因此,完全不受限制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如何设置“限制和拘束”的尺度,如何把“限制和拘束”的尺度尽量操作到位;才是改善社会及管理社会的根本问题!
首先;我们必须深刻准确的认识人性,才能把握好“自由”与“限制和拘束”之间的关系。通常来讲,人性的善恶程度不同,所应给予“自由”及“限制和拘束”的尺度亦不同。对于善良的人可以给予较多的思想与行为“自由”;对于邪恶的人则需进行较多的“限制和拘束”!比如设置监狱就是最大限度地对于邪恶的人进行“限制和拘束”!
社会中人们内心的善恶程度是有很大差别的,因为人类的内心是由“慈心悲悯心舍心”等善性与“贪欲淫欲愤怒欲”等恶性混合而成的,如果我们把“慈心悲悯心舍心”等善性称为“精神性”,把“贪欲淫欲愤怒欲”等恶性称为“欲望性”。就不难明白人们内心的“精神性”与“欲望性”所占比例是不同的并且会因情境而发生变化的。不同地区及不同时代的人们内心的善恶程度往往差别巨大!由于这种巨大的内心差别存在,导致了不同地区及不同时代的人们对“自由”的理解不同,并产生出完全不同的“自由行为”!比如“精神性”很强的雷锋所需求的自由行为是助人为乐,“欲望性”很强的黄世仁所需求的自由行为是欺男霸女。给予一个“精神性”很强的人言论自由他必定“宏扬道义,劝人向善”。给予一个“欲望性”很强的人言论自由他必定“满嘴名利,诲淫诲盗”!可见,“自由”这个东西会因为人类“精神性”的提升而产生道义性,也会因为人类“欲望性”的膨胀而产生破坏性。“精神性”具有利他和利公众的属性,“欲望性”具有利己和损公众的属性!要创建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关键问题不是有多少的自由度,而是要努力使全社会成员的“精神性”得到提升,并能有效地控制全社会成员的“欲望性”膨胀。
由于追求快乐和幸福是人类的天性,并且人们通常不喜欢受到“限制和拘束”,下意识里喜欢“自由”,所以往往就认为“自由”等同于快乐和幸福;那么什么才是快乐和幸福呢?他们是怎么产生的,或者说幸福是从何处产生出来的?这亦是质得我们认真探讨的问题。
快乐和幸福其实是人们内心的一种感觉,他和痛苦是相对立的。事实上幸福、痛苦、精神、欲望等等都是密切相关连的内心感受,需要我们静心觉察才能清晰地把握这些感受;一般来讲痛苦常常是和欲望相伴相生的(肌肤破损、饥寒等特定痛苦除外),欲望越强所产生的痛苦也越大。比如某人贪欲特别强,整天都会想着把某笔大财弄到手,想得越多越强烈那么他内心耗费的精神也越多,其结果是痛苦也越多。如果他内心的贪欲弱一些,那么他想得就少些耗费的精神也少一些,痛苦自然也少一些!再比如某人情欲很强,整天都会想某个女子。同理;想得越多越强烈那么他内心耗费的精神也越多,其结果是痛苦也越多;此种欲望最强者可想成精神病,如果他根本不认识此女子,那么他就不会因此产生强烈的情欲和痛苦。既然欲望带来的痛苦如此之多,人们为什么还要拼命为欲望而狂想疯想呢?因为欲望的狂想一旦得到满足内心就会产生快乐;越是强烈的欲望得到满足后内心产生的快乐也越大!这就是人们深陷于欲望而难以自拔的根本原因。
在此有必要剖析一下,欲望的满足为什么能产生内心的快乐感受呢?因为“快乐的本质是内心欲望的放下”!我们只要静心体察一下就不难发现;当自己对财富、职称、官衔、异性需求的强烈欲望得到实现或满足的时刻,内心一定是轻松快乐的!因为当欲望得到实现或满足的那一刻折磨着你内心的欲望被放下了。事实上人类最快乐的时刻既是最强烈的欲望被放下的刹那!总体来讲,人类生于这个世间因不能满足欲望而产生痛苦的时间较多,反之因能够满足欲望而产生快乐的时候较少。那是由于人类的欲望在不断地强大,而可供满足欲望的事物却是有限的。
对于人类社会而言,由于可供满足欲望的事物是有限的,所以平均欲望越强大其能够获得满足的机会就越少,反之平均欲望越弱小则能够获得满足的机会就越多!可见欲望越弱就越容易获得快乐,欲望越强烈则痛苦越多。还有一点必须搞明白;欲望的满足虽然能产生一时快乐,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更加强烈的欲望,也就是说欲望是“有瘾”的;你越满足他就越强大!所以那些老板们获取了百万、千万、亿万……财富却从不罢手;那些资本家贪官们拥有了二奶、三奶、四奶……也从不满足。此即所谓“欲豁难填”!
人类在对“欲望”的认识中往往产生一种误解;认为“欲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其实是人类内心“精神性”中的“舍心”。一切欲望的满足都必须通过“舍心”的作用才能得以实现。比如你对财富的欲望必须先舍去力气劳动,舍去享受而勤奋才能使你对财富的欲望获得满足。你对职称的欲求也必须通过舍弃许多休息而努力读书、甚至于舍去不少钱财去行贿上司与评委才能实现你对职称的欲求。通常情况是舍出越多则欲望获得满足的可能性越大,所以古语叫“舍得”,即是告诉我们所有欲望的获得都必须先有“舍心”!那些贪欲极强又缺乏舍心的人,就容易采取偷盗、贪污等犯罪手段去满足欲望,但即便是偷盗、贪污也需要舍出些力气和胆量去爬窗耗门或造假作弊!可见,人类发展和创造的根本动力是“舍心”,欲望只是个体对自己身心快乐的需求。
对于人类而言,“舍心”不能仅仅只是欲望的伴生物,他更应该是“精神”的伴生者。“舍心”与慈心相生,表现为父母给予子女的大舍之爱,很多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毫不犹豫的舍弃生命!“舍心”与悲悯心相伴,体现出人们对父母、老人、弱者的无私帮助与关爱。许多英雄人物,在为国家、为全人类的大义召感下毫不犹豫的舍弃自己生命。这些事实充分说明,当“舍心”与“精神性”相生时能够产生出巨大的推动力和创造性!
通过以上的剖析,我们明白了“快乐的本质是内心欲望的放下”,那么快乐是否等同于幸福呢?笔者以为快乐与幸福有相通之处但却不能完全等同。幸福产生于“精神性”的提升之中,比如一个母亲看见自己的孩子获得巨大成功时是幸福的,因为她内心的慈心在增强。再比如你坐在金银堆上而周边是豺狼环顾你就绝无幸福感;而哪怕你坐在草堆上,如果周边都是亲朋好友及关爱你的人你就会感到幸福。这些事例告诉我们,幸福和金银财富无关,幸福却和自己内心的“精神性”提升以及周边友善关爱的氛围相关。所以我们要搞清楚:在人们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全社会“欲望性”的膨胀,同时努力促进全社会“精神性”的提升才能提高社会幸福指数!
综上所诉,我们可作一个简要的归纳:
1)“自由”本身无所谓好坏对错;但它会随着社会中个体和群体“精神性”的提升而产生道义性,也会随着人们“欲望性”的膨胀而产生破坏性。
2)“痛苦”大多是因欲望的膨胀且尚未满足时内心产生的一种耽忧折磨状态。
3)“快乐”是欲望获得满足后放下时内心所处的一种轻松无虑状态。
4)“幸福”是社会中个体和群体总的“精神性”得到提升后内心所处的慈悲安详状态。
人类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很容易产生一些概念上的误区:具体来来讲,人们对有形有象的物质世界认识,绝不会产生概念上的误区,如电视机、碗、汽车。。。。。等概念绝不会混淆错乱。但对于无形无象的思想领域的概念,如自由、快乐、幸福、痛苦、精神、欲望等就往往模糊不清,也不去深究,于是在现实行为中就容易迷失,有必要准确的叙述和论证这些概念,让人们有个清晰地认识,才能促进个体和社会向着健康和美好的方向发展,真正创建出文明和谐的人类社会。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