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12年办过的一个规模较大的制贩假证案子_风闻
修正弹道-01-07 13:48
【本文来自《警方通报胡某宇失踪事件:未发现其在校内被害自杀等痕迹证据》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先说一下办案单位为什么要找视频监控厂家的问题,首先我们百度“刑事诉讼法 有专门知识的人”会检索到下边内容,随便贴一部分:
“有专门知识的人”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时的一大亮点,立法目的是加强对鉴定意见的审查,辅助办案人员作出科学的判断,防止“一鉴独大”“一鉴终局”,从而在刑事诉讼中形成了“鉴定人+专家辅助人”的二元专家证据模式。在监察调查活动中,根据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三十七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形成的意见,通常以勘验检查笔录和报告的形式出现,为调查人员解决专门性问题提供辅助,因此同样扮演着“专家辅助人”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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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一个我办案中遇到过的一个类似情况。2012年办过一个规模较大的制贩假证的案子,当时办案人员在嫌疑人的出租屋发现了大量假车牌以及制作假车牌的工具,后来的调查也找到了很多从嫌疑人处购买假车牌的人,嫌疑人也承认制作贩卖假证假车牌,但检察院要求找鉴定部门对查获的车牌的真假出具鉴定结论,这可把我难住了,找不到可以鉴定的机构啊!
最后找了我们当地生产真车牌的厂家的技术员,技术员自然没有法律上出具鉴定结论的资质,但他们应该是最了解真车牌的人了,于是我让技术员检查了那些“假车牌”,然后给技术员取了笔录,笔录中技术员说自己没有资质进行鉴定,但是根据他的专业知识可以证明这些车牌在多少个部位与真车牌不同,但至于这些车牌的真假,技术员不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