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子因未遂炸弹阴谋被《国家安全法》判处6年监禁-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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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美联社)—周四,一名香港男子因在一项由北京实施的国家安全法下被控恐怖主义罪名认罪,被判处六年监禁,因其参与了一起企图炸毁法院大楼的未遂阴谋。检察官表示,19岁的何宇煌是这起阴谋的幕后策划者,计划在2021年制造爆炸物并瞄准法院大楼。检察机关早前表示,这起阴谋涉及大部分当时还是中学生的人,由于警方的调查,阴谋未能得逞,没有制造炸弹,也没有发生人员伤亡。
警方表示,他们在2021年搜查了一间招待所的房间,并没收了据信用于制造爆炸物的设备。他们还声称何宇煌曾写下笔记,表示他的目标是动摇香港、促进中央政府与其他方面的冲突,并建立一个抵抗组织。
另外两名被告因另一项指控被判处长达六年的监禁。
何宇煌是这个半自治城市争取民主运动中不太知名的活动人士,但他的案件引起了关注,因为在起诉开始大约两年前,大部分因这起阴谋被捕的人都是学生。
五月份,何宇煌承认了根据2019年抗议活动后实施的安全法阴谋组织、策划或实施恐怖活动的罪名。
2020年颁布的安全法将继任、颠覆、恐怖主义和与外国势力勾结的行为定为犯罪,导致该市许多主要活动人士被起诉。北京和香港当局对此表示赞赏,称其恢复了这个金融中心的稳定。
法官李国豪表示,如果阴谋得逞,将使香港的社会状况从糟糕变得更糟,何某无视法治和他的“同伙”所面临的风险。
他根据何某及时认罪并在后来向警方提供了实际帮助的理由,将其刑期从10年的起点减为了较短的时间。
在辩护词中,李法官听说何某感激自己被捕,最终阻止了他的计划实施,并且他已经改变了自己的思维方式,恢复了学业,特别是中国历史的学习。
另外两名被告——21岁的郭文熙和23岁的张浩扬——分别被判处两年半和六年监禁。他们承认了密谋制造可能危及生命和财产的爆炸,这是另一项属于另一部法律的恐怖主义指控的替代罪名。
五月份,涉及该阴谋的四人已经因认罪替代指控而被判刑或接受以康复为重点的培训中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