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敦促美国法院改变关于人工智能证据的规则 - 彭博社
Jacqueline Thomsen
一位前联邦法官敦促修改联邦证据规则,允许法院权衡证据是否是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产物。
马里兰州前美国地方法官保罗·格里姆,现任杜克大学博尔奇司法研究所所长,上周五向联邦司法顾问委员会提出建议,该委员会包括联邦法官、律师和学者。
格里姆表示,当算法生成的材料,如深度伪造或其他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出现在一些联邦案件中时,法官们拒绝审查来源,理由是担心商业秘密。
他表示,一种方法是修改联邦证据规则,要求如果某物是由AI工具生成的,那么试图提交该物的一方必须证明它是由能可靠地创建相关证据的软件或程序创建的。
格里姆表示,这一选项将允许法官就证据进行听证会,特别是在各方对证据是否是人工智能工具的产物存在分歧时。
格里姆表示,他和他的合作人,滑铁卢大学计算机科学教授莫拉·格罗斯曼,正在专注于他们现在可以为律师和法官提出的建议。
“这些证据现在正在被使用,当各方试图获取这些证据时所面临的问题是棘手的,”格里姆说,“这涉及到可能是巨大而强大的信息。”
咨询委员会并未立即采取行动。明尼阿波利斯的美国地方法官帕特里克·希尔茨主持的主席表示,该小组将于2024年秋季举办一场研讨会,以听取更多专家对这个问题的意见。
人工智能已经引起了法院法官P. Kevin Castel对纽约南区法院的审查,审查发生在6月罚款了两名曼哈顿律师5000美元,因为他们承认在法庭文件中包含虚假案例引用,这是由于使用了人工智能工具。
美国德克萨斯州北区联邦地方法院法官Brantley D. Starr,要求出庭律师证明如果他们使用人工智能起草文件,那些信息的准确性已经由人类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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