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专家建议允许离婚父母共同拥有监护权 - 彭博社
Ryotaro Nakamaru, Marika Katanuma
日本司法省的一个小组建议允许离婚夫妇共同抚养子女,这一举措将使该国与其他发达国家保持一致,让父母在分居后分享责任。
该部门家庭法小组委员会周二提交了一份草案,提出“父亲或母亲,或两者都可以拥有孩子的抚养权”。
日本是唯一一个七国集团中不承认离婚后共同抚养的国家,支持者一直在呼吁进行法律改革,以防止一方父母失去与孩子的联系。然而,批评者认为,提出的改变没有考虑到家庭暴力案件。
在离婚父母无法就共同抚养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家庭法院将有权根据其认为对孩子福利最有利的情况,将抚养权授予任何一方父母,根据草案规定。法院将有权在必要时将抚养权交给另一方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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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共同社报道,执政党自民党内的一些议员正寻求在明年的议会会议上基于这份草案制定立法。然而,该小组委员会也可能对一些修订进行调整以解决公众关切。司法部在起草草案之前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约三分之二的个人反对这一想法。反对者担心这样的改变会使逃离家庭暴力的妇女和儿童暴露在风险之下。
缺乏共同监护使日本在其他发达经济体中独树一帜,在这些国家,无论父母是否结婚,都期望他们在离婚后继续分享育儿责任。在许多西方国家,共同监护越来越普遍,而在亚洲一些地方,包括韩国和台湾,法律上也允许共同监护。科学研究表明,一般来说,孩子受益于双亲的参与。
在日本,85%的父母离婚案件中,母亲被授予孩子的独家监护权。在这种情况下,父亲在法律上失去了与孩子相关的家庭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