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史蒂夫·科恩为阻止IRS计划而与一份1000万美元的税单作斗争-彭博社
Miles Weiss
史蒂夫·科恩摄影师:斯科特·伊尔斯/彭博社史蒂夫·科恩正在对美国国内税务局的一项运动提出异议,该运动旨在迫使数百名资金管理人 — 包括他的Point72资产管理 — 在主要收入来源上支付自雇税。
Point72在8月11日向美国税务法院提出请愿,挑战2015年和2016年从收入中获得的3.44亿美元的税款评估。根据请愿书,这家资产管理公司几乎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分配给Point72 Capital Holdings,这是科恩拥有的一家有限合伙公司。
亿万富翁纽约大都会队的所有者如果美国国内税务局获胜,将欠款不到1000万美元,根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些人要求不透露讨论机密事宜的身份。但是,如果允许国内税务局对一项69年历史的税法的当前解释成为先例,那么现在Point72正在管理外部资本,这可能变得越来越昂贵;2015年和2016年,它只是代表科恩和他公司的其他成员进行投资。
“由于这是一个年复一年的持续费用,对于资金管理人来说,这将是一个有意义的损失,”专门从事税务问题的律师事务所Meadows Collier的合伙人安东尼·达迪诺说。
有知情人士透露,有限合伙企业将其收入直接分配给业主,科恩已经就2015年和2016年共计3.44亿美元的收入总额支付了所得税。自雇税是一个单独的15.3%征税,其中包括12.4%的社会保障和2.9%的医疗保险。
Point72拒绝置评,国税局表示不对正在进行的诉讼发表评论。Point72的请愿书将国税局提出的税收调整描述为“错误、不合理、武断和任意。”
合规运动
2018年,国税局开始了一项自雇贡献法合规运动,以确定通过传统州有限合伙企业拥有业务的人是否继续符合长期免征自雇税的资格 — 这是对对冲基金经理和医疗保健公司常见安排的一项调查。
这些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一直都必须就所谓的保证付款(如工资)支付自雇税,因为他们为资金管理部门提供服务而收到这些付款。然而,税收法典还规定,有限合伙人在企业利润上免于支付自雇税。
这种豁免背后的理由是,有限合伙人传统上是风险投资者,而不是管理层的积极成员。但随着多年来越来越多的州允许有限合伙人为他们也投资的企业提供服务,国税局对他们仍然是“有限合伙人”的想法提出了质疑,尽管这个短语在税法适用部分中没有定义。
IRS运动的反对者表示,自雇税仅适用于担保付款,如工资。他们认为自己分配的净收入份额类似于投资资本的回报,而不是服务费。
资产管理领域的数百个有限合伙企业在过去五年中接受了审计,Eisner咨询集团的税务合伙人Miri Forster表示。她补充说:“如果争议金额足够小,一些人可能已经解决了问题,而没有进行诉讼。”
据了解情况的人士称,如果Point72输给IRS,应缴纳的税款仅在700万至1000万美元之间。这主要是因为在问题所涉税收年度内,适用于社会保障税部分的自雇收入最高金额被限制在118,500美元。
代表另类资产管理行业的管理基金协会正在密切关注此问题,并正在等待一个类似索赔案件的摘要判决:Soroban Capital Partners。
就IRS而言,该机构从通货膨胀减少法案中获得了数十亿美元的额外现金,并发誓要加强对像科恩这样的富裕纳税人的审计。加强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