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裁定联芯违反了“Keepwell”债券协议 - 彭博报道
Dorothy Ma, Alice Huang
香港法院裁定,清华紫光违反了与美元债券相关的支付支持协议,这对债权人在一场更广泛的法律纠纷中取得了关键胜利,该纠纷涉及中国企业长期以来用来筹集债务的一种做法。
紫光是一家半导体巨头,之前与清华大学精英有所关联,被命令支付4.838亿美元,因未能履行所谓的保证美元债券的“保值协议”。据彭博社编制的数据显示,大约两年前,债券受托人花旗国际有限公司提起了诉讼,涉及一家紫光子公司的4.5亿美元债券。
彭博编制的价格显示,周五该债券上涨了1.8美分,至39.5美分,为一个月来的最大涨幅。
“紫光的裁决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说明了保值协议如何成为重要的信用增强来源,”债券受托人背后的债权人的法律顾问Fergus Saurin说。保值协议是指发行债券的子公司的母公司同意在不担保支付的情况下维持发行人的偿付能力。
“虽然这一决定可能不会预示着保值协议的复兴,但如果担保在商业上或法律上不可行,那么在结构阶段,保值协议很可能是考虑的一系列潜在信用增强替代方案之一,”彭博总部位于香港的柯克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Saurin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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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可能会在中国离岸信贷市场中重新振奋一些信心,那里的保底结构仍然是许多已违约或面临支付风险的债券的主要特征。上个月,同一家香港法院驳回了针对北京大学创始人集团有限公司的四起类似诉讼中的三起,投资者情绪遭受了挫折。“Unigroup和Founder案件之间的一个‘重大区别’是‘清华集团发行的债券违约,导致目前的索赔,发生在清华于2021年7月16日被命令重组之前。这在北京创始人案中并非如此,”法院裁决援引法官乔纳森·哈里斯(Jonathan Harris)的话说。他还主持了创始人案件。
“法院根据时间差异对待了清华和北京创始人案件中的索赔人:违约是否发生在保底提供方进入重组之前,”金杜律师事务所重组与破产主任Tony Chow表示。“这不是投资者通常能控制的事情。”他预计将有更多关于保底债券的法律战。
对于Saurin来说,这两起案件“确立了维持义务原则上是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的合同义务,并且法院愿意在违反这些义务时做出重大的金钱判决。” 尽管结果对债权人友好,尤其是联创决定,“但它们并非保证,”他说。“魔鬼在于细节,特别是在义务被触发的情况和它们对中国监管体制的敏感性方面。”
联创曾是北京科技竞赛中的领先公司,在一系列本地和离岸债券违约后,进入了中国法院主导的债务重组程序。
联创维持债券诉讼的案件号是HCA 126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