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有权在雪佛龙案中削弱联邦机构的权力 - 彭博社
Emily Birnbaum, Jennifer A Dlouhy, Greg Stohr
华盛顿特区的美国最高法院。摄影师:斯特凡尼·雷诺兹/彭博社多年来一直在推动法官限制联邦官僚的保守派有机会获得迄今为止最大的奖励,因为最高法院考虑推翻一个批评者称之为助长政府过度扩张的39年前先例。
周一,大法官们同意审理一起考验所谓雪佛龙原则的案件,该原则赋予机构解释模糊法律的自由裁量权。对政府监管以及总统权威的影响是巨大的,可能涉及从气候变化到金融再到企业权力的一切。
两党总统都曾依赖这一原则。一位法官援引它来支持唐纳德·特朗普对可使步枪像机关枪射击的凸轮的禁令。巴拉克·奥巴马曾使用雪佛龙原则来捍卫一项鼓励各州采用更多可再生能源的规定。乔·拜登表示法院应该听取试图扩大对水域联邦监管的监管机构的意见。
反对大政府的批评者们已经组织起来反对雪佛龙原则,就像反堕胎团体反对罗伊诉韦德案一样。
“最高法院有机会遏制失控的行政权力,”保守派团体“联盟捍卫自由”的高级顾问马特·鲍曼说,这个非营利组织自上世纪90年代初成立以来一直在努力削减联邦机构的权力。
案件Loper Bright v. Raimondo的焦点是一个国家海洋渔业服务要求一些在大西洋沿岸捕捞鲱鱼的船只雇佣监测员进行保护和管理目的。四家新泽西捕鱼公司要求法院废除这一规定,并在此过程中推翻或削减切弗隆原则。
资金充裕的保守派和自由主义团体,包括曼哈顿研究所、太平洋法律基金会、联盟捍卫自由和竞争企业研究所,联合起来鼓励最高法院审理此案。
这起案件是对保守派法律评论文章和小组讨论多年的跟踪,联邦主义学会的高级政策分析师詹姆斯·古德温说。
他称其为“保守派法律运动‘制造’案例的典范。”
历史先例
切弗隆原则可以追溯到1984年,当时最高法院一致支持里根政府对一项空气污染法的解释,切弗隆公司的一个单位进行了辩护。大法官们表示,当国会没有明确规定时,法院应该遵从施行法律的联邦机构,除非其指令是不合理的。
近四十年来,这一原则一直指导着联邦机构解释国会混乱指令和法院实施其规定。它还为机构应对新兴挑战提供支持 — 从社交媒体到气候变化 — 而这些挑战并没有明确的国会指示。
早期,保守派支持雪佛龙判例。最初的决定是对未来大法官尼尔·戈萨奇的母亲、环境保护局局长安妮·戈萨奇·伯福德放松监管议程的胜利。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在1989年的一篇法律评论文章中称赞这一原则为在行政程序中提供“必要的灵活性和适当的政治参与”。
但后来他们的观点改变了。
“保守派法官、评论家开始认为雪佛龙赋予行政国家权力的方式不受他们喜欢,”哥伦比亚法学院法律教授托马斯·梅里尔说,他对雪佛龙历史写了大量文章。
来自档案:这个最高法院的‘雪佛龙原则’是什么?:快速问答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摄影师:Eric Lee/Bloomberg格雷戈里·埃里森,北伊利诺伊大学法学助理教授,说反弹也来自企业,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公司,因为他们受到机构行动的影响。
埃里森表示,“商界和保守派的传统联盟”在2010年代中期推动了反对雪佛龙的情绪。
最近,由共和党任命的大法官们对这一原则感到不满。克拉伦斯·托马斯大法官在2015年表达了他的反对意见,称这一原则“剥夺了法院说法律是什么的最终解释权。”戈尔苏奇去年写道,雪佛龙“应该有一个任何人都不会错过的墓碑。”在加入最高法院的前一年,当时法官布雷特·卡瓦诺表示,雪佛龙“鼓励机构大规模的侵略性行为。”
尽管如此,自2019年以来,最高法院至少四次拒绝重新审视雪佛龙原则,而是选择使用其他手段来削弱机构权力。大法官们在2022年裁定,监管机构在采取针对遏制气候变化的发电厂法规等“重大问题”之前必须获得明确的国会授权。
伊恩·默里,竞争企业研究所的高级研究员之一,该组织是反对雪佛龙原则的团体之一,认为这给了联邦机构太多权力。
“法院通常推迟对监管机构对法律解释的遵从,鼓励他们将权力集中到自己手中,同时剥夺受害方有效的司法救济,”默里说。
法院花了异常长的时间来决定如何处理这个案件,在宣布大法官将审理上诉中提出的两个问题中的一个之前,将其安排在五次私人会议上进行讨论。该问题要求法院要么推翻,要么“澄清”雪佛龙案例。
上诉为法院提供了一条更狭窄的道路,可以支持渔业公司,而不必直接推翻雪佛龙案例。
哥伦比亚大学的梅里尔表示,以前削减对机构的司法遵从的案例被视为“彩排”。但现在,他说,保守派认为雪佛龙案例审查是推动他们议程的最佳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