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马龙和Charter(CHTR)同意支付7550万美元和解款 - 彭博社
Jef Feeley
约翰·马龙
摄影师:德鲁·安格纳/盖蒂图片社
约翰·马龙和他在Charter Communications Inc.董事会的前同事们同意支付8750万美元,以解决有关这位亿万富翁在协助融资的时代华纳有线的790亿美元收购中不当获利的指控。
根据在特拉华法院提交的文件,周五披露的和解解决了一位投资者对美国第二大有线电视公司董事们在处理2016年交易时的诉讼。这笔钱将来自涵盖在诉讼中被提及的董事的保险,并将进入Charter的资金池,而不是支付给提起诉讼的股东。
投资者马修·斯卡巴库奇指控董事们允许当时在董事会上的马龙通过一项附带协议在合并中获得的股票获得不当的税收优惠。由于他在该行业的广泛持股,马龙被称为“有线牛仔”。
根据法庭文件,Charter同意解决斯卡巴库奇的指控“以避免进一步诉讼的负担、费用、干扰和分心”。董事们表示,他们在协议中并未承认任何不当行为。
马龙的发言人维特·克雷拒绝就和解发表评论。Charter发言人卡梅伦·布兰查德周五未立即回复要求评论的电子邮件。
该案件原定于上个月在特拉华州法院法官萨姆·格拉斯科克三世主持下进行审理,但被取消了。
融资交易
马龙的 自由宽带 拥有 Charter 公司 26% 的股份,使其成为时代华纳电缆收购时的最大股东。除了马龙之外,自由宽带还有权任命 Charter 董事会的另外三名董事。这笔收购部分由自由宽带提供的 43 亿美元融资,而与 Bright House Networks LLC 相关的 100 亿美元交易则部分由自由宽带提供的另外 7 亿美元支付。
马龙被指控获得了其他时代华纳电缆股东没有获得的特殊待遇。根据法庭文件,这些包括为自由宽带持有的时代华纳电缆股份获得“全部股票对价”,而其他投资者在交易中获得了股票和现金混合的待遇。
股东们还质疑自由宽带的融资是否有必要,或者仅仅是马龙的财务工程的产物,以避免如果自由宽带在 Charter 的持股比例低于 25% 时可能出现的监管限制。
本案为 Sciabacucci 诉 自由宽带公司,案号 11418,特拉华州切尔西法院(乔治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