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在欧盟绿色氢规则下获得特殊待遇-彭博社
John Ainger
一名员工走向法国圣保罗特瓦城的特里卡斯坦核电站。
摄影师:Olivier Chassignole/AFP/Getty Images欧盟计划在生产可再生氢气的规则下为核能提供豁免,结束了数月来包括法国在内的国家的猜测和游说。
根据欧洲委员会的声明,如果氢燃料生产商位于电力排放强度低于每兆焦耳18克的地区,他们将能够将从电网获取的电力视为“完全可再生”。
这一门槛为核能在能源组合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国家铺平了道路。氢燃料生产商还必须与可再生能源供应商达成相当于所用电量的电力购买协议。
此举意义重大,因为欧盟寻求加强其能源安全,并在全球不断增长的绿色竞争背景下推动新兴氢市场。尽管因安全原因而备受争议,但核能几乎不产生排放,并且它是法国电力生产的基石,法国历史上一直是能源出口国,尽管最近经历了长时间的停电。
“在欧洲,实现电力部门脱碳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优先事项,这将需要使用脱碳工具箱中的所有工具,包括核能和碳捕集与储存。”非营利组织Clean Air Task Force的全球零碳燃料主任Magnolia Tovar表示。
欧盟讨论
周一通过的规则已经推迟了几个月。法国和其他八个欧盟成员国呼吁在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中使用所谓的“低碳”生产的可再生氢。由于缺乏明确性,上周与议会就该法律进行的谈判被推迟。
根据一位熟悉此事的欧盟官员的说法,北瑞典和法国目前符合“低碳”竞标区的定义。
欧盟面临的主要困境之一是如何确保氢是由未被用于其他用途(如减少运输碳排放)的可再生电力生产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委员会将提出规则,确保燃料是使用“额外”电力生产的。
欧盟计划到2030年实现每年1000万吨清洁氢的生产量,同时进口同样数量的氢。氢设施将在2028年开始运营之前,直到2038年才需要遵守规则。
成员国和议会最多有四个月的时间对这些规则提出异议,否则这些措施将生效。法国和德国表示欢迎委员会的提议。
| 欧盟的氢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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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商可以直接从在运营时间不超过36个月的可再生设施获取电力 * 如果位于90%以上电力产自绿色能源的竞标区,生产商可以将氢视为可再生 * 在本年度末,氢应当与使用的可再生电力在同一个日历月内生产;之后,这一期限缩短至一个小时 * 燃料生产商必须位于与可再生设施相同或在某些情况下相邻的竞标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