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密歇根大学性别研究背后的秘密
The Editorial Board
《信息自由法》是纳税人和记者用来监督政府的重要工具。但如果该法律不适用于许多政府员工的文档或通信呢?
这正是密歇根州法官雅各布·詹姆斯·坎宁安所支持的观点,他在12月15日裁定该州的《信息自由法》不适用于公立学校教师。
卡罗尔·贝丝·利特库希要求罗切斯特社区学区提供更多关于某校《族裔与性别研究史》课程的信息。校方拖延回应,仅提供了极少信息。在麦基诺中心的协助下,她提交了《信息自由法》申请,希望了解这门她孩子未来选修课程的教学内容。
麦基诺中心关注的是透明度问题,即"让家长有机会了解子女所学内容,并充分参与地方政府官员关于这些课程的讨论"。该申请要求获取学生作业、课程阅读材料以及教师准备的教案等资料。
这看似简单的请求却遭到学区反对,其理由是教师作为密歇根教育协会(教师工会)成员不属于公共雇员,因此不符合《信息自由法》中"公共机构"的定义。这种说法令人费解。
坎宁安法官采纳了这一论点,并在判决书中指出密歇根州《信息自由法》仅适用于州政府行政部门的公共雇员,因此教师及其工作成果不受该法约束。
“即便假设公立学校教师出于《信息自由法》请求目的可被视为‘公共机构’,”法官写道,“对法庭档案、诉状、简报及所提供证据的审查表明,罗切斯特学区并未准备、拥有、使用、持有或保留所请求的文件”(原文加粗)。一个学区怎么可能——更遑论合乎逻辑地——不准备、不拥有或不使用构成其课程一部分的文件?
该学区的目的是阻止家长对教学内容提出质疑。但公立学校应与其他公共雇员遵守同样的透明度标准。他们的工作由纳税人资助,理应对纳税人和家长负责。教师薪资是公开信息,为何其工作成果却要区别对待?麦基诺中心正在对此裁决提出上诉。
公职人员的透明度是民主自治的核心原则。教育工作者深知,在家长关心教育并自愿抽时间协助学校的社区中,学校才能蓬勃发展。罗切斯特学区的阻挠行为是对支付其薪水的家长和纳税人的侮辱。
图片来源:Getty Images/iStockpho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