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提议加强对审计公司核实客户外部信息的要求 - 华尔街日报
Mark Maurer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现在要求审计公司在获取和验证客户外部证据方面采取更严格的措施。图片来源:阿丽莎·舒卡为《华尔街日报》拍摄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提议收紧审计公司获取和验证客户外部证据(如来自客户和贷款方的信息)的要求,这一流程旨在防范欺诈。
根据现行规定,审计公司必须发出请求(通常以电子方式),要求第三方确认某些信息的准确性,例如应收账款金额。审计公司可以假设未收到回复即表示信息准确。这一被称为"函证"的流程几乎是每项审计工作的一部分。
PCAOB现要求审计公司进一步核实第三方(通常是贷款机构)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额——现行规则并无此要求。美国审计监管机构周二表示,审计公司将不能再仅依赖消极式函证(即仅在申报金额有误时才要求第三方回复),因为这无法提供充分的审计证据。
若替代程序能提供与函证同等的审计证据(例如将公司记录与现金收据核对的软件),审计师也可采用此类替代方案。新规草案还将禁止审计公司借助企业内部审计人员选择函证项目、发送函证请求或处理回函。PCAOB官员表示,此举旨在确保内部审计人员不会在函证发出前篡改请求内容,或在回函收到后操纵结果。
不过,内部审计师将被允许协助后续审计程序,例如核实第三方是否确认金额或识别金额问题等。目前并未禁止内部审计师从事与确认流程相关的工作。
这一流程改革的推进源于技术变革(如从传真机转向更新的电子通信方式)以及日益增加的经济不确定性——后者可能导致更高的欺诈风险。“确保我们的确认标准适应当今资本市场的需求至关重要,这样才能保障投资者获得应有的保护,“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主席埃丽卡·威廉姆斯周二表示。
现行规则自2003年PCAOB成立后不久采用以来基本未作修改。该标准是美国审计监管机构获准临时从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团体)借鉴的众多标准之一,而AICPA标准本身自1992年以来也未曾修订。
PCAOB上次提出确认规则修改建议是在2010年,但由于当时部分审计公司认为该提案规定过于严苛,最终未能推进。
周二的提案比2010年的文件更进一步——例如要求对现金等价物(到期期限三个月以内的投资证券)金额进行确认。
会计师事务所Janover LLC合伙人、亨特学院审计学兼职教授约瑟夫·马菲亚表示,该提案方向正确但力度不足,例如审计公司仍无需确认第三方持有的存货数量。“存货通常是个重要数字,“他说。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代理首席会计师保罗·蒙特近日警告审计师,随着对经济衰退的担忧加剧,他们需要更有效地揭露会计操纵行为。蒙特先生在10月份表示,证券监管机构担心审计师往往未能对指向潜在欺诈行为的危险信号作出充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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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2022年12月21日印刷版,标题为《监管机构寻求新的第三方审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