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委员会对特朗普提出的四项刑事指控——《华尔街日报》
Jan Wolfe
调查2021年1月6日国会大厦袭击事件的众议院委员会已通过全票表决建议司法部对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提出四项刑事指控,并对其选举后律师之一约翰·伊斯特曼提出两项刑事指控。由于司法部正在进行独立调查并将自行决定是否提起诉讼,这些建议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以下是委员会建议中涉及的四项刑事罪名。
一、妨碍官方程序(《美国法典》第18编第1512(c)条)
司法部已对近300名涉嫌暴乱者使用该罪名——该条款在安然会计丑闻后通过,旨在惩处篡改证据行为——指控他们试图阻止国会在1月6日正式清点选举人票。法律规定"任何人以腐败手段篡改、销毁、损毁或隐藏记录、文件或其他物品……或以其他方式妨碍、影响或阻挠任何官方程序"将受惩处。这是委员会对伊斯特曼提出的两项指控之一。
二、共谋欺诈美国(《美国法典》第18编第371条)
这项广义法律禁止通过欺骗或不诚实手段达成妨碍政府合法职能的协议。今年3月,一名联邦法官表示特朗普在选举后的行为可能违反了该法律以及上述妨碍司法条例。这是对伊斯特曼提出的第二项指控。
三、共谋作出虚假陈述(《美国法典》第18编第371、1001条)
《美国法典》第18编第1001条是常用起诉条款,禁止向政府作出虚假陈述。委员会表示,特朗普及其盟友通过提交"虚假"总统选举人名单,可能构成共谋违反该条款。
四、叛乱罪(《美国法典》第18编第2383条)
该条款规定"协助或参与针对美国政府权威或法律的任何叛乱或暴动"构成犯罪。建议此项指控是尤为激进的举措。司法部在约900起与1月6日事件相关的刑事起诉中,尚未提出过叛乱罪指控。
联系简·沃尔夫请致信[email protected]
刊载于2022年12月20日印刷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