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游戏”:电子弹球机的时代来临——《华尔街日报》
Ben Zimmer
插图:James Yang李**语言学家兼词典编纂者Ben Zimmer解析新闻词汇的起源。阅读往期专栏请点击此处。
五十余年前,当时还是家硅谷新兴企业的雅达利公司推出了一款名字古怪的电子游戏《Pong》。最初版本的《Pong》是街机游戏,两名玩家通过控制屏幕上的线条模拟乒乓球拍,来回击打代表球的光点。
1972年11月29日,这个不起眼的开端催生了一个价值数十亿美元的产业。《Pong》如今被公认为首款商业成功的电子游戏。但当《Pong》初入市场时,这类娱乐形式尚无统一名称。如今通用的"videogame"(中间带或不带空格)一词正是随着游戏本身发展成熟的。
1971年,雅达利前身Syzygy工程公司向街机厅出售了名为《Computer Space》的游戏,玩家可操纵火箭射击飞碟。该游戏灵感源自1962年麻省理工学院为展示其尖端PDP-1小型计算机性能而推出的《Spacewar!》。
当《Computer Space》商业遇冷后,其创造者诺兰·布什内尔和泰德·达布尼将Syzygy更名为雅达利,着手开发新游戏。布什内尔让设计师艾伦·奥尔康以训练项目形式开发《Pong》,但这款乒乓球风格游戏在全美街机厅取得了巨大成功。
1973年,《Pong》及其众多模仿作品开始引起全国关注,但当时人们并不确定该如何称呼它们。雅达利为《Pong》制作的宣传单页将其称为“双人视频技巧游戏”。媒体报导则常常用“电子弹珠机”来类比当时主导街机厅的机电弹珠游戏。
根据《牛津英语词典》记载,“videogame”(电子游戏)一词首次被用来指代街机娱乐设施,见于1973年9月25日休斯顿大学学生报纸《每日美洲狮》的一篇文章。该文报道了当地街机常客艾伦·莫斯哈特(绰号“弹珠队长”)的故事,他就读于附近的萨姆休斯顿州立大学。文中提到:“莫斯哈特对空气曲棍球、桌上足球等新式游戏,以及《Pong》这类‘电子游戏’也相当着迷。”
在《Pong》问世前的时代,“video game”一词另有他用。当棒球和橄榄球等运动开始电视转播时,报纸报道有时会将电视转播的比赛称为“视频游戏”。1948年《辛辛那提问询报》的一篇文章称,纽约巨人棒球队总裁霍勒斯·斯通汉姆支持“禁止夜间视频游戏”。当时人们担心,如果观众能在电视上观看比赛,就不会亲临现场了。
最早的电视游戏节目有时也被称为“视频游戏”。例如,1949年《芝加哥论坛报》的一则标题宣布:“Cartune-O,新视频游戏,今晚在WGN-TV播出。”(Cartune-O是一档音乐竞猜节目,此前曾在WGN电台播出。)
由《乓》开创的电子娱乐类型,将“电子游戏”一词固定为大众用语。雅达利随后推出了其视频计算机系统(后称为雅达利2600),通过连接电视的游戏主机将《太空侵略者》和《吃豆人》等游戏带入家庭。很快,新的词汇形式如“电子游戏玩家”和“电子游戏”或简称“游戏”和“玩家”应运而生。
新一代玩家在日益复杂的主机上玩游戏——如当前市场领先的索尼PlayStation、微软Xbox和任天堂Switch——同时在PC、移动设备和虚拟现实设备上玩游戏也越来越受欢迎。虽然“电子游戏”一词可能不再让人联想到70年代的老式《乓》游戏机,但它们的哔哔声和嘟嘟声仍然在我们的语言长廊中回响。
刊登于2022年12月10日印刷版,标题为《电子弹球机的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