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认证委员会投票决定将LSAT设为可选——华尔街日报
Erin Mulvaney
美国律师协会认证委员会投票决定取消对潜在法学院学生"有效且可靠的入学考试"要求。图片来源:安德鲁·凯利/路透社美国律师协会一个小组周五投票决定,取消法学院申请者参加LSAT或其他标准化入学考试的要求,目前关于这些考试是有助于还是有损招生多样性的争论仍在继续。
由律师、教授和管理人员组成的认证委员会在会议上以15比1的投票结果,取消了对有抱负的法学院学生进行"有效且可靠的入学考试"的要求。该小组在5月就该提案征求了公众意见,此前美国律师协会的一个委员会建议取消考试要求。
各个法学院仍然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要求考试。这一政策变化将从2025年秋季申请的学生开始生效。
LSAT,即法学院入学考试,测试分析推理、逻辑和阅读理解能力,被认为是法学院成功的一个预测指标。美国律师协会去年允许法学院除LSAT外,还可以考虑研究生入学考试(GRE)。
关于取消考试要求的公众意见两极分化,主要围绕多样性问题。法律行业长期以来因其高层缺乏女性和有色人种而受到批评,该小组的辩论正值各学校准备迎接最高法院关于种族是否可以作为大学录取的一个因素的裁决。
“从整体来看,有色人种在LSAT考试中的表现普遍欠佳,正因如此,我认为我们正朝着正确方向前进,”美国律师协会理事会成员、加州大学黑斯廷斯法学院荣休院长利奥·马丁内斯在会上表示,“我认同这种做法,因为它给了像我这样的人机会。”
负责LSAT考试的法学院入学委员会(LSAC)和非营利教育考试服务机构ETS的代表向理事会表示,将考试设为可选会导致录取部分未做好成功准备的法学院学生,这最终将损害法律行业。
“这项提案将造成严重混乱,”LSAC董事会主席约翰·怀特告诉理事会,“这种改变得不偿失,我们也不会获得所追求的多样性。”
美国律师协会小组成员大多表示反对。
“认为考试对保持法学教育多样性是必要的这一论点,在我看来非常荒谬,”雪城大学法学院院长、理事会成员克雷格·布瓦兹说。
该小组还质疑,为何法学院不应与其他不要求考试的研究生项目保持一致。
多位法学教授和准法学院学生在投票前提交的公开评论中,敦促美国律师协会取消考试要求。
在一份书面评论中,全职工作者兼6岁儿子母亲的法里哈·阿明表示,她的LSAT成绩仍是进入法学院的障碍。她告诉美国律师协会,尽管参加了辅导课程,但成绩仍不足以被录取,因此她敦促取消这一要求。
“我不愿仅仅因为无法通过这项考试,就放弃成为家庭律师的梦想,”阿明女士写道。
招生官员和大学院长联盟警告称,如果取消考试要求可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
“我们认为取消考试要求实际上可能加剧支持者试图减少的差距,因为在评审过程中会增加偏见的影响,”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招生和财务援助助理院长克里斯汀·泰斯-阿尔瓦雷斯代表数十名大学官员在一份声明中表示。
他们辩称,取消考试可能导致过度依赖平均绩点和其他他们称之为“充满偏见”的标准。
在卡普兰公司本周发布的一项对82所法学院的调查中,30所表示“非常可能”继续要求考试,37所表示尚未决定。只有两所学校表示他们“非常不可能”继续要求入学考试。
路易斯安那州巴吞鲁日市历史悠久的黑人大学南方大学法律中心校长约翰·皮埃尔在采访中表示,他支持美国律师协会的改革,但他的大学无论如何都会继续对未来的学生使用LSAT考试。
他说,每所学校都应该做出自己的选择。“多年来一直有人担心这可能不是决定成功的因素,”皮埃尔先生说。“每个人都必须看看自己的历史。”
考试可选政策将于二月提交给美国律师协会的代表院,但最终批准权在于周五投票通过的认证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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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与补充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招生与财务援助助理院长克里斯汀·泰斯-阿尔瓦雷斯(Kristin Theis-Alvarez)的名字在本文早期版本中被错误地写为克里斯滕(Kristen)。(已于11月18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