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审理针对美国印第安人收养法的挑战——《华尔街日报》
Jess Bravin
周三,示威者聚集在美国最高法院外。图片来源:Mariam Zuhaib/美联社华盛顿——周三,美国印第安人的宪法地位问题被提交至最高法院审理,大法官们听取了质疑联邦法律的论点,该法律旨在促进美国印第安儿童由原住民家庭收养。
1978年颁布的《印第安儿童福利法》规定,家庭法院在审理印第安儿童收养案件时,若无法找到孩子的亲属,应优先考虑孩子所属部落成员或其他印第安家庭。一对寻求收养印第安儿童的白人寄养夫妇在德克萨斯州的支持下,对该法律提出质疑,认为其违反了平等保护和其他宪法原则。
这部1978年的法律标志着联邦政府对部落政策的转变,从同化运动(如将儿童送入寄宿学校)转向保护印第安文化并赋予部落成员有限的自治权。
在周三的辩论中,布雷特·卡瓦诺大法官概括了本案呈现的核心矛盾:一方面是历史上遭受歧视与压迫的部落,另一方面是人人平等的理想。
他表示,法院绝不会允许国会赋予白人父母优先收养白人儿童的权利,或拉丁裔家庭优先收养拉丁裔儿童的特权。
副检察长埃德温·尼德勒为1978年法律辩护时表示,该法律并非基于最高法院视为禁忌的种族分类,而是基于宪法和美国与美洲原住民部落签订的大量条约所承认的政治区分。
大法官埃米·科尼·巴雷特指出,优先考虑孩子所在部落成员的收养是一回事,但她对支持跨部落收养的备用条款提出质疑。
“这简直是把印第安部落当作可互换品,“她说。
尼德勒先生回应称,每个部落"都与联邦政府保持着政治上的政府间关系”,且它们具有"某些共同的文化联系或习俗”。
若推翻1978年法案,可能波及其他旨在帮助原住民的联邦计划,例如印第安卫生服务局提供的医疗服务,以及面向美洲原住民儿童就读学校的援助。
代表得克萨斯州夫妇的律师马修·麦吉尔主张,宪法将国会对原住民事务的权限限定在商业和自治等领域。他认为通常由州法院处理的家庭法应超出这些界限。
麦吉尔先生称该法律"将儿童视为某种意义上的部落财产",并补充说其依据是"一套关于什么对印第安儿童最有利的刻板印象"。
大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指出,国会历来通过《1790年贸易与交往法》等保护性措施,在美洲原住民事务上保持广泛立法权。
代表多个美洲印第安部落的伊恩·格申贡表示,国会通过该法律是为了应对一场危机,当时州法院将三分之一的印第安被收养儿童安置在非印第安家庭中。他说,这些数字威胁到了部落未来的活力。
“你是说政治共同体比儿童的福利更重要吗?”大法官埃琳娜·卡根问道。
“国会认为《印第安儿童福利法》最符合儿童的利益,”格申贡先生说。
预计海兰德诉布拉肯案的决定将在7月前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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