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菲亚特-克莱斯勒的税务裁决遭法院驳回 - 《华尔街日报》
Daniel Michaels and Kim Mackrael
欧盟委员会2015年裁定,菲亚特克莱斯勒(现为Stellantis集团一部分)曾从非法税收协议中获益。图片来源:Amir Hamja for The Wall Street Journal布鲁塞尔——欧盟最高法院推翻了2015年针对菲亚特克莱斯勒的税收裁决,这使欧盟监管机构在打击跨国公司利用财务手段保护其业务方面遭遇新的挫折。
此前,在涉及苹果公司(Apple Inc.)、亚马逊公司(Amazon.com Inc.)和星巴克公司(Starbucks Corp.)的税务案件中,欧盟监管机构也遭遇了类似的逆转。
欧盟最高法院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周二作出不利于欧盟委员会的裁决,推翻了欧盟第二高等法院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2019年作出的有利于欧盟委员会的裁决。普通法院在其他三起案件中作出了不利于欧盟委员会的裁决。欧盟委员会已就苹果和亚马逊案的裁决向欧洲法院提出上诉。
这一裁决对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玛格丽特·维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是一个打击,她正在领导一项行动,以遏制一些全球最大科技公司被指存在的过度行为。维斯塔格的税务案件是她担任欧盟竞争事务专员期间针对科技公司的首批重大行动。后来,她以涉嫌滥用支配地位为由三次对Alphabet Inc.的谷歌(Google)处以罚款。该公司对这些案件提出了上诉。
韦斯塔格女士表示,欧盟委员会将研究这一判决及其影响。她说:“欧盟委员会致力于继续利用其掌握的所有工具,确保单一市场内的公平竞争不会因成员国向跨国公司提供非法税收优惠而受到扭曲。”
欧盟委员会提起的此类税务案件是去年近140个国家同意设定15%的全球最低企业税率的原因之一。该协议的实施因相关国家(包括欧盟27个成员国)的审查和批准而陷入困境。
欧盟委员会在2015年裁定,菲亚特克莱斯勒(现为Stellantis NV的一部分)从卢森堡政府授予的非法税收协议中获益。欧盟委员会当时表示,该协议相当于国家补贴,并命令卢森堡政府从该公司收回约3000万美元的款项。
欧盟法院周二表示,下级法院对此案的分析"进而得出菲亚特克莱斯勒存在选择性优势的结论"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