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权衡州法院对公司管辖权——《华尔街日报》
Jess Bravin
最高法院审理的这一案件背后,涉及一种被称为“择地诉讼”的做法,即诉讼当事人试图将案件转移到他们认为可能更同情其诉求的法院。图片来源:Mariam Zuhaib/Associated Press华盛顿——周二,最高法院权衡是否要限制公司被起诉的地点,此案将检验州法院审理本州以外伤害案件的管辖权范围。
企业必须在宾夕法尼亚州注册才能开展业务,而该州的一项法规将这种注册视为同意宾夕法尼亚州法院对涉及该公司的索赔拥有管辖权,即使原告居住在其他地方且伤害发生在州外。
周二的案件涉及罗伯特·马洛里,他是诺福克南方公司铁路子公司的退休员工,他声称在作为弗吉尼亚州居民在俄亥俄州和弗吉尼亚州工作时,因工作场所的石棉和其他致癌物而患上了结肠癌。马洛里先生在费城州法院起诉了该公司。
诺福克南方公司注册于弗吉尼亚州,同时也在宾夕法尼亚州注册开展业务,该公司辩称,根据最高法院的先例,要确立一个州对诉讼的法律管辖权,必须有超过最低限度的联系。虽然俄亥俄州和弗吉尼亚州的州法院可以审理马洛里先生的案件,但铁路公司认为,仅凭商业注册的事实不足以赋予宾夕法尼亚州法院这种权力。
这场争议背后是一种被称为“择地诉讼”的做法,即诉讼当事人试图将案件转移到他们认为可能更同情其主张的法院。最高法院若支持铁路公司的裁决,可能会对原告选择诉讼地点施加更严格的限制。
马洛里先生的律师阿什利·凯勒承认,商业团体认为某些法院对企业被告来说是“司法地狱”。但他告诉法庭,“一个人的地狱是另一个人的天堂”。
凯勒辩称,美国宪法制定者并未对州法院管辖权设置限制。他表示,如果企业不喜欢宾夕法尼亚州的法律,可以游说哈里斯堡的立法者进行修改。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指出,凯勒的论点与最高法院自1945年以来遵循的判例相悖——当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鞋业公司诉华盛顿州案”裁定,正当程序原则要求企业在某州被起诉前,至少需存在“最低限度联系”。
凯勒认为,诺福克南方铁路公司应遵守宾夕法尼亚州商业注册时附带的应诉同意条款,就像消费者必须遵守企业强加的格式合同条款一样。
“我们要求有血有肉的人们履行放弃权利的合同条款”,这些条款是企业强加给消费者作为购买产品条件的法律救济限制。他表示:“将企业与自然人类比是恰当的,我们不应再给予公司特殊待遇。”
代表诺福克南方铁路公司的卡特·菲利普斯辩称,其客户并未真正同意接受宾州管辖。他指出铁路公司无法撤走轨道将业务转移至他处,相反联邦政府要求承运商必须提供运输服务。
菲利普斯先生表示,一般而言,公司有权在其总部所在地或损害发生地的本国法院接受审判。“大多数权利不能通过胁迫放弃,“他说,“你不能用枪指着一个人的头说’放弃你的第四修正案权利,否则我就打爆你的头’,对吧?”
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大法官指出,诺福克南方公司在宾夕法尼亚州的铁路里程似乎超过包括弗吉尼亚州在内的其他任何州。
除了公司是否真正同意之外,“我认为存在足够的联系。这是它业务量最大的州,“她说。
马洛里诉诺福克南方铁路公司一案的裁决预计将在七月前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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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于2022年11月9日印刷版,标题为《大法官权衡州法院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