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的另一宗种族优待案——《华尔街日报》
The Editorial Board
种族偏好问题将于周三再次提交至最高法院审理,但哈兰德诉布拉肯案的焦点是领养问题而非大学录取。根据联邦法律,当一名美洲原住民儿童被安排进入收养家庭时,优先权将给予同样具有美洲原住民身份的父母。这种做法将部落利益置于儿童最大利益之上,同时也构成了对宪法的违反。
非原住民的查德和珍妮弗·布拉肯夫妇收养了名为A.L.M.和Y.R.J.的两名原住民兄妹。孩子们的纳瓦霍族生母支持这一安排。布拉肯一家居住在德克萨斯州,距离纳瓦霍族领地十分遥远。然而他们在[诉讼摘要中指出](https://www.supremecourt.gov/DocketPDF/21/21-376/226399/20220526164234609_Haaland v. Brackeen – Opening Brief.pdf),部落方面除其他要求外,还试图"将Y.R.J.送往数百英里外的另一个州,与其姑婆或非亲缘关系的纳瓦霍夫妇同住,而非与其兄弟A.L.M.共同生活"。
1978年《印第安儿童福利法》(ICWA)包含了此类对美洲原住民的优先条款。为法案辩护的部落主张,由于部落成员身份属于政治分类而非严格意义上的种族分类,该法律并未违宪。这一观点在有限情况下确有先例可循——1974年大法官们曾支持印第安事务局的雇佣政策,认为其有助于促进部落自治。
但《印第安儿童福利法》影响深远。只要父母是部落成员且孩子也符合资格,即使孩子本身并非部落成员,该法的安置标准仍可适用。布雷肯家的案情摘要指出,Y.R.J.被纳瓦霍族单方面登记为成员。美国有574个受联邦承认的部落,而该法案将这些部落视为可互换单位:任何印第安人收养家庭都比白人、黑人或亚裔家庭享有优先权。
对于德州的纳瓦霍族儿童,政府优先考虑由纳瓦霍族养父母收养——无论这些家庭是否参与部落文化或有意传承——这种做法已足够引发质疑。但政府有什么合理依据认为苏族父母比白人父母更适合收养这些儿童?
布雷肯夫妇向大法官们陈述:“该法案’充斥着种族意图’"。[德克萨斯州的诉讼摘要](https://www.supremecourt.gov/DocketPDF/21/21-376/226353/20220526144044056_Haaland v. Brackeen - Opening Br. for Texas.pdf)指出,该法案的违宪性还在于国会"无权根据宪法第一条规范州法院的儿童监护程序”,且"不能强制德州执行实质上属于联邦儿童监护体系的制度"。
为《印第安儿童福利法》辩护的切罗基族和奥奈达族等部落[声称法院](https://www.supremecourt.gov/DocketPDF/21/21-376/233334/20220812114842678_21-376 bs Brief For Tribal Defendants.pdf)“可基于’正当理由’不适用这些优先原则”。但这并未解决宪法层面的问题。某些部落存在密切关联和共同传统,该摘要直率地主张:“当切罗基族儿童生活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波莫族印第安人社区时,优先选择邻近的波莫族家庭是合理的。”
部落表示,《印第安儿童福利法》“基于一个简单的理念:当印第安儿童能够与家人和社区在一起时,部落和儿童都会更好。“但如果这确实符合任何特定儿童的最大利益,那么法院应该能够考虑到这一点,而不需要《印第安儿童福利法》中规定的那些有问题的偏好。
布拉肯夫妇认为,《印第安儿童福利法》恰恰相反,将美洲原住民儿童视为"部落要收集的’资源’"。Y.R.J.今年4岁半。她出生后甲基苯丙胺检测呈阳性。现在她已经和布拉肯夫妇以及她的哥哥一起生活了多年,他们想收养她。法院应该考虑纳瓦霍民族,还是应该问什么对Y.R.J.最有利?
照片:JONATHAN ERNST/REUTERS刊登于2022年11月9日印刷版,标题为"法院的另一个种族偏好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