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者无护栏——《华尔街日报》
The Editorial Board
随着最高法院原旨主义者重振权力分立原则,联邦机构正竭力规避对其政治越权的宪法挑战。本周一,大法官们将在两起案件中审议是否允许这些机构继续行使权力(安讯公司诉联邦贸易委员会案与美国证交会诉科克伦案)。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国会立法、行政分支执法、司法分支释法。这种关键性的分权制衡守护着个人自由。但独立机构——即所谓政府第四分支——已逐渐集三权于一身,且屡屡试图凌驾于国会与司法体系之上。
以警用随身摄像头制造商安讯与联邦贸易委员会的纠纷为例。安讯指控该机构威胁通过行政程序强制其剥离一笔小额收购资产,并利用其知识产权扶持竞争对手。由于联邦贸易委员会在其内部法庭同时扮演调查员、检察官和法官三重角色,其发起的诉讼几乎无往不利。
安讯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称联邦贸易委员会行政法官行使违宪权力。这些法官享有双重免职保护,且该机构集"调查、起诉、裁决和上诉功能"于一身的架构违反了权力分立原则。
但该机构辩称,安讯必须等待联邦贸易委员会完成行政程序并可能遭受毁灭性裁决后,才能在联邦法院提出宪法挑战。换言之,只有先被联邦贸易委员会碾压,你才能质疑其碾压你的权力。这种论调公然违背法律与最高法院判例。
国会明确赋予联邦地区法院"对依据美国宪法、法律或条约提起的所有民事诉讼的初审管辖权"。尽管《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要求被告需等待委员会作出最终裁决后方可向法院上诉,但国会并未限制对宪法质疑的司法审查。
最高法院在自由企业基金案(2010年)判决中,确认了联邦法院对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类似宪法质疑的管辖权。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多数意见书中指出,政府"未能提供任何理由或依据说明"权力分立质疑为何应区别于其他宪法侵权诉讼。
如今联邦贸易委员会辩称,国会通过明确规定对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上诉审查,已默示剥夺了联邦地区法院的管辖权。在最高法院审理的另一案件中,证券交易委员会就其对行政法官免职限制的宪法质疑提出了相同主张。
但正如SEC案件被告所反驳:“诉讼程序往往持续数年,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身心负担、财务压力和名誉损害,致使多数被告——尽管坚称无罪——被迫屈服。“在处罚决定作出前禁止提出宪法质疑,实质上剥夺了原告获得司法审查的权利。
行政机构正通过设置程序障碍阻挠被告获得救济,从而加剧其违宪行为。这种做法恰恰凸显了法院必须对其保持制衡的必要性。
11月4日凌晨,华盛顿的美国最高法院图片来源:塞缪尔·科鲁姆/盖蒂图片社刊登于2022年11月7日印刷版,标题为《监管机构无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