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审理大学招生中种族因素案件——《华尔街日报》
Jess Bravin and Melissa Korn
最高法院审理的平权法案诉讼案,将美国社会中的种族问题与进入名牌大学的机会结合在一起。图片来源:Alex Brandon/Associated Press华盛顿——周一,最高法院就大学在招生决定中是否可以考量种族因素进行了近五个小时的辩论,这一做法在1978年获得批准,此后一直得到重申,但如今更为保守的多数派准备重新考虑。
这些平权法案诉讼案是最高法院本庭期审理的最重要案件之一,突显了种族在美国社会中的作用,并引发了关于选择名牌和竞争激烈大学的学生时哪些标准是公平的问题。
这两起案件涉及北卡罗来纳大学(一所州立旗舰大学)和私立常春藤盟校哈佛学院,但争议的做法在美国大多数选拔性学院和大学中普遍存在。预计最高法院将在7月前作出裁决,可能会迫使对招生标准进行全面改革,这些标准一直有利于黑人和西班牙裔申请人,以及运动员、校友、捐赠者和员工的子女。
这两起诉讼均由“学生公平录取”组织提起,该组织由保守派活动家爱德华·布鲁姆创立,他已向最高法院提起多起案件,试图终止考量种族的做法,该组织称这种做法具有歧视性。
自由派大法官强调社会多元化的重要性,而保守派则反对按种族对人进行分类。最高法院所有成员均毕业于选拔性高校——且他们几乎所有的母校都提交了法庭之友简报,敦促保留现行招生政策。
周一庭审伊始,大法官们聚焦于:若起诉方胜诉,高校在审核申请人时能考量哪些特质,毕竟种族因素影响着许多学生的身份认同与人生经历。
“如果不包含这点,那申请表中还应包含什么?“克拉伦斯·托马斯大法官向"SFFA"组织代理律师帕特里克·斯特罗布里奇发问。
在艾米·科尼·巴雷特大法官追问下,斯特罗布里奇律师表示,虽然不能以"勾选框方式"考量种族因素,但学生可通过申请文书描述自身克服种族偏见等障碍的经历。
“这些大学是我们社会培养领袖的管道,“埃琳娜·卡根大法官指出,“如果大学缺乏种族多样性,那么所有相关机构也都将失去多样性。“数十家美国企业提交的法庭之友简报在支持平权法案时也提出了类似论点。
两案的核心争议点是:高校是否认真考虑过种族中立替代方案来实现学生群体多元化,例如考量申请人的社会经济地位、父母是否读过大学,或增加财政援助等。
哈佛大学律师、克林顿政府时期的副检察长塞斯·韦克斯曼向法庭陈述,该校已尝试过多种不考虑种族的提高少数族裔入学率的方法,例如增加财政援助以及一度取消提前录取计划。韦克斯曼表示,这些措施都无法达到考虑种族因素所带来的多样性效果。
布雷特·卡瓦诺大法官在担任联邦法官时曾采取特殊措施招募黑人法学院学生担任联邦法院书记员,他表示如果挑战者胜诉,大学将面临质疑:那些作为种族替代方案的中立措施是否仍能通过审查。
高等教育平权法案的支持者周一在最高法院前集会。图片来源:Chip Somodevilla/Getty Images在周一下午哈佛大学案的辩论中,卡根大法官询问学生公平录取组织的律师:“当不考虑种族的方法无法达到目标,你们尝试了又尝试仍然无果时,是否可以转向考虑种族因素?”
“我认为不行,”该律师卡梅伦·诺里斯回答,仅凭种族多样性并不构成令人信服的利益。
在当天的质询过程中,大法官们询问学校是否可以对奴隶后裔或移民子女给予优先考虑。他们质疑申请人是否应被允许在申请文书中表达对其传统的自豪感,暗示如果布鲁姆先生的团体胜诉,将难以明确界定哪些做法是可接受的。
大法官凯坦吉·布朗·杰克逊质疑,为何一名黑人学生因在申请文书中提及祖先曾被禁止进入北卡罗来纳大学就读而无法获得录取优势,而另一名提及家族世代与该校渊源的学生却能因此加分。她指出,这可能构成另一种平等保护问题。
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之一涉及北卡罗来纳大学的招生政策。图片来源:Julia Wall/TNS/Zuma Press代表该州立大学的北卡罗来纳州总检察长瑞安·帕克在法庭上遭到保守派大法官的激烈质询。
“我多次听到’多样性’这个词,却完全不明白其含义,“托马斯大法官要求帕克具体说明北卡大学种族多样性的教育收益。当帕克表示多样性有助于营造更丰富的学习环境并减少偏见时,托马斯大法官打断道:“你仍未阐明具体教育收益。”
塞缪尔·阿利托大法官对种族分类的宽泛性表示担忧——例如可选择"亚裔"而非更具体的"华裔"或"阿富汗裔”——认为这种笼统分类缺乏实质意义。
“仅凭勾选一个方框能获取什么信息?“他质问帕克。
帕克回应称种族分类本身并不直接决定录取结果:“我们认为在具体情境中——基于个案分析,虽非全部但某些情况下——它能提供关于申请人背景与经历的重要信息。”
韦克斯曼先生表示,对于处于录取边缘的高度合格候选人来说,“作为非裔美国人、西班牙裔或在某些情况下作为亚裔美国人,可以成为众多考量因素之一。”
“你必须承认,如果种族是众多因素之一,那么在某些情况下它将成为决定性因素,“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说。
“我承认,我确实承认这一点,“韦克斯曼先生说。
“好的,所以我们讨论的是种族作为哈佛大学录取的决定性因素,“首席大法官罗伯茨说。
韦克斯曼先生回答:“对于某些高度合格的申请者来说,种族可以成为决定性因素,就像在某一年哈佛-拉德克利夫管弦乐队需要双簧管演奏者时,作为双簧管演奏者会成为关键因素一样。”
“是的,但我们没有为双簧管演奏者打过内战,“首席大法官罗伯茨说。“我们确实打过内战来消除种族歧视,这就是为什么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
代表拜登政府支持大学的美国副检察长伊丽莎白·普雷洛加尔引用了美国军队的经验,认为多元化的军官队伍对部队的士气和纪律以及国家安全利益至关重要。“人才输送问题在那里至关重要,“她说,并指出许多军官来自大学的预备军官训练团项目,而不仅仅是军事学院。
斯特罗布里奇先生表示,没有迹象表明在德克萨斯州、佛罗里达州或其他禁止在招生中考虑种族的州立大学接受训练的军官,其多样性不如来自北卡罗来纳大学的军官。
多位保守派大法官援引了自1978年巴基案以来历任同僚在判决中的预测,认为平权法案项目最快在十年内就将失去存在必要。
2003年,最高法院在重申巴基案"有限考虑种族因素"立场的格鲁特诉博林杰案判决中,桑德拉·戴·奥康纳大法官写道,法院预期25年后"将不再需要以种族优待手段来实现当前认可的公共利益”。
自由派大法官将此时间线视为社会取得足够进步、不再需要种族优待的乐观预测,而部分保守派大法官则暗示他们视这25年期限为种族优待政策的日落条款。卡瓦诺大法官表示,若将种族优待政策"延长超过25年,本身就是对格鲁特判例的推翻”。
在本次审理的两起案件中,SFFA均质疑1978年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确立的先例——该案中最高法院虽否决了配额制,但允许招生官将种族作为模糊的加分因素来促进校园多元化。此后最高法院多次重申这一立场,最近一次是2016年布鲁姆针对德克萨斯大学发起的诉讼。
2016年支持德州大学的三位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斯蒂芬·布雷耶和已故的鲁斯·巴德·金斯伯格均已离任。当前最高法院更保守的多数派已表现出推翻其认为前任大法官错误判决的倾向。
法院最初将这些案件合并为一个辩论,但在杰克逊大法官确认后将其分开审理。这位哈佛大学理事会前成员表示她将回避涉及该校的诉讼。通过分案辩论,杰克逊大法官得以参与北卡罗来纳大学的案件。
布鲁姆集团获得了共和党主导的州及一系列保守派组织和活动人士的支持。代表主要大学学院、公立学校董事会及学术协会的组织已提交法庭之友简报,支持考虑种族的招生政策。
关于"学生公平录取组织诉北卡罗来纳大学"和"学生公平录取组织诉哈佛大学校长与研究员协会"两案的裁决预计将于六月底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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