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有权知道谁泄露了多布斯案草案——《华尔街日报》
Alan M. Dershowitz
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上周表示,他在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中的意见草案泄露事件危及了法官们的生命:“这让人们有理由认为,他们可以通过杀死我们中的一人来阻止这种情况发生。“在法院对多布斯案做出裁决的两周前,一名全副武装的男子在大法官布雷特·卡瓦诺家门外被捕,现已被控谋杀未遂。
阿利托大法官补充说,这次泄密是"对信任的严重背叛”。那么为什么肇事者还没有被确认身份并受到惩罚呢?
一个原因是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指派最高法院法警办公室进行调查。法警办公室负责监督最高法院警察,为大楼和大法官们提供安全保障。但它完全没有能力进行这种规模的调查。它无权发出传票或豁免证人作证。它掌握的手段仅限于询问可能的证人和要求审查电话和电脑记录。不能保证深入的调查一定能找到泄密者,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没有调查就找不到他们。他们有强烈的动机不站出来:没有人会信任策划或参与这种泄密的律师。
为什么首席大法官要指派法警办公室进行这项调查?这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法院是否全力致力于揭露真相?
最有可能的嫌疑人是法院工作人员。罪责很可能存在程度之分。如果一名法律书记员知道另一名书记员所为并协助掩盖,前者将构成泄密共犯。知情不报的大法官同样难辞其咎。
关于责任人的流言正在法院内部流传。有人推测是某位书记员为施压大法官维持罗诉韦德案判决而泄密;另有理论认为,反对该案判决的书记员试图借此锁定某位可能对加入多数意见产生动摇的大法官。当然也存在后勤人员(比如印刷办公室职员)泄密的可能。大法官本人嫌疑最小,但不排除存在大法官默许书记员行事的情况。
阿利托大法官及其他关注泄密危害的人士,应当呼吁任命有权签发传票、授予豁免权并采取其他合宪合法调查手段的外部调查员。国会有权为此立法设立特别调查员。司法部或许也有权任命特别调查员——尽管泄露未公布的最高法院意见书是否构成犯罪,抑或仅违反规则尚存争议。法院的公正性与程序保密性乃司法治理基石。政府完全有正当理由彻查违规者、包庇者及事前事后知情者。
泄露草案意见的新闻机构Politico可能知晓泄密者身份。该媒体声称在发布前已核实草案意见的真实性(最高法院随后予以确认)。若调查人员质询Politico,其将以新闻特权为由拒绝透露消息源。若政府执意追究,法院将权衡Politico主张的保密权与最高法院公共利益孰轻孰重后作出裁决。
有人可能主张——部分大法官或许也认为——揭露肇事者不符合最高法院的制度利益。尽管阿利托大法官忧心忡忡,但局势看似稳定,而曝光真相反而可能引发更大危机。但若泄密者始终逍遥法外,未来何以震慑类似行为?
查明并公开泄密源头将通过预防未来违规行为、消除对无辜大法官、书记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无端猜疑来强化最高法院权威。在民主制度中,真相至上至关重要。如同1月6日国会骚乱事件,美国公众有权知晓谁以何种方式袭击了这一重要政府机构。
德肖维茨先生是哈佛法学院荣休教授,著有《原则的代价:为何正直值得承担后果》
6月29日,执法人员在美国马里兰州切维蔡斯镇首席大法官罗伯茨住所外警戒,抗议者正在游行。照片:安娜·马尼梅克/盖蒂图片社刊登于2022年10月31日印刷版,标题为《公众有权知道谁泄露了多布斯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