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亥俄州养猪农户对加州第12号提案没有发言权——《华尔街日报》
Robert Alt
最高法院将于10月11日审理"培根案"。全国猪肉生产者委员会诉罗斯案对加州《农场动物反虐待法案》(即第12号提案)提出质疑。这项2018年通过的法律设计拙劣且违宪,试图利用金州的巨大市场影响力作为杠杆来规范全美的生猪养殖业。
加州立法者常自诩全知全能——这次竟要替全美生猪和养殖户做主。州监管机构目前正在培训检查员,准备派往各州强制执行加州法规。外州农户必须认证其产品符合第12号提案标准,才能在加州销售。
事实上,多数生猪产区早已制定完善的畜牧法规来解决动物福利与公共健康问题。中西部农户根本不需要加州官僚来指导如何安全人道地养猪。早在2009年——加州通过第12号提案的近十年前——俄亥俄州议会就向选民提交了州宪法修正案,成立"家畜护理标准委员会"来制定"家禽家畜饲养与福利标准"。该委员会需综合考量"畜牧业最佳管理实践、生物安全、疾病预防、动物发病率与死亡率数据、食品安全规范以及保障消费者获得本地食品供应"等多重因素。经过充分辩论与妥协,该提案获得两党广泛支持,最终以压倒性票数通过。
选民通过修正案后,州议会立即予以实施。一系列法律创建了俄亥俄州牲畜护理标准委员会,并要求其制定规范该州牲畜护理和福利的法规。根据法律规定,委员会成员需包括一名专家食品安全专家、两名兽医、该州某高校农业系主任、两名消费者代表、俄亥俄州人道协会代表、两名家庭农场主、两名农业组织代表,以及州农业局局长——其所属机构负责执行该领域的州法律法规。
2011年,即加州公投前七年,俄亥俄州牲畜委员会就提出了影响该州大部分畜牧业的规则。这些规则现构成《俄亥俄州行政法典》的15个章节。
简而言之,当2500英里外的加州将12号提案立法时,俄亥俄州的牲畜护理早已由当地专家完善规范。该州规则是严谨、专业且包容的决策成果——而非那些自诩比勤劳的中西部农民更懂行的好莱坞素食主义者空喊的口号。
加州——这个近期还因要求民众节电以防轮流停电而自夸的州——明知俄亥俄等州已就此做出合理决策,萨克拉门托的立法者却仍要将他们粗制滥造的畜牧标准强加给生猪生产州的农民。加州甚至计划向全国派遣"认证代理"进行"突袭或预约"的现场检查。
第12号提案迫使猪肉生产商遵循加利福尼亚州的法规,即便这些法规禁止了在养殖户本州明确合法的生产活动。由于加州消费的猪肉99%以上来自外州农场,该提案的实际效果是将监管权延伸至外州农户。
除了彰显傲慢姿态,加州第12号提案更违反了宪法中的商业条款。俄亥俄州及其他48个州的农民不应被迫承受这种侮辱。
阿尔特先生是巴克艾研究所所长兼首席执行官,该机构已提交法庭之友陈述书支持全国猪肉生产者委员会。
10月4日,旧金山Safeway超市货架上陈列的猪肉产品。图片来源:Justin Sullivan/Getty Images刊载于2022年10月8日印刷版,标题为《俄亥俄猪农对加州第12号提案没有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