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负责管理岳母的财务,应该获得报酬吗?——华尔街日报
By Glenn Ruffenach
执行人和受托人在管理已故亲属的遗产时,有权获得"合理补偿"。插图:保罗·布洛
多年来,我一直在管理岳母的财务:投资、税务、账单、设立信托等。这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我岳母已指定其成年子女为受益人。如果我妻子先于岳母去世,我将无法从遗产中受益。我的问题是:对于我过去、现在和未来管理这些事务所付出的努力,我是否有权获得部分或全部补偿?注:我和妻子是信托的受托人,也是遗嘱的共同执行人。
稍后我将详细讨论具体问题。(简短回答:既是也不是。)但这里存在一个更大的问题,即各类看护人可能面临的经济压力。
一些数据:根据全美看护联盟和美国退休人员协会发布的《2020年美国看护状况》报告,目前约六分之一的美国人为50岁及以上人士提供看护。这相当于4200万帮助老年人的看护者。在这一群体中,超过半数(56%)自身年龄在50岁或以上;20%为65岁或以上。
是的,照护工作通常涉及帮助个人完成(用健康专业人士的话说)“日常生活活动”,如洗澡、穿衣和进食。但同样重要的是“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即那些让人能独立生活的更复杂任务。
在这些情况下,照护者可能需要协助交通(比如开车送人就医)、购物(例如帮助采购生活用品),或者像您的情况——管理个人财务。
关键在于:长期来看,所有这些职责都可能造成经济负担,其程度远超许多照护者的想象。全美照护联盟与AARP研究发现,42%为50岁以上成年人提供照护的群体“因照护角色经历了经济影响”。具体而言,32%表示照护以某种形式耗尽了储蓄;20%因此负债;13%曾向亲友借钱。
因此,所有照护者都应思考并尝试回答这位读者提出的核心问题:我能量化照护工作的经济成本吗?这些开支是否危及我的财务安全?是的,我们常听说照护者也需关爱自身身心健康——这种关怀理应延伸至财务健康。
关于您的问题:若未签订合同(比如某些家庭用于补偿照护者的《个人照护协议》),您可能无权追索过往工作的报酬。但与家人商讨当前及未来照护投入为时不晚——尽管这种对话可能令人为难(许多父母与成年子女都忌讳谈钱)。
正如早前专栏所述,这种情况下家庭调解员可能会派上用场。例如,可参考专业家庭调解员协会或国家长期护理规划委员会。
展望未来,某些州法规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提供补偿。需考虑:
**遗嘱执行人职责。**马里兰州安纳波利斯的老年法与遗产规划律师杰西卡·埃斯特斯表示,作为遗嘱执行人,您有权在岳母去世后管理其遗产时获得"合理报酬"。通常由逝者居住地的遗嘱认证法院判定何为"合理"。
埃斯特斯女士补充说,这存在一定灵活空间:“如果有理由偏离标准费率——例如遗产比普通情况复杂得多——遗嘱认证法院可能允许收取更高费用。”
两点说明:首先,某些州将遗嘱执行人费用与遗产价值挂钩。您可以通过EstateExec.com网站(含交互式地图和报酬计算器)查询各州大致费用标准(首页底部点击"指南"搜索:报酬)。其次,作为遗嘱执行人获得的任何报酬均视为应税收入(下文详述)。
有志者事竟成… 我推测目前您岳母的遗嘱中并未包含允许您作为执行人获得报酬的条款。(或许她和家人尚未意识到执行遗嘱涉及的工作量。)当然,她可以通过修改遗嘱来补充这一条款。此外,她还能帮助减轻报酬部分的税务负担。
需要再次说明,遗嘱执行人的报酬属于应税收入。而遗产继承通常无需纳税。考虑到这一点,您岳母或许愿意在遗嘱中为您设立特定遗产——这实质上是对您服务的补偿。埃斯特斯女士举例说:“这类遗赠可以表述为遗产总额的某个百分比,同时设定金额上限。”
埃斯特斯女士补充道,最理想的做法是请您的岳母咨询律师,专业人士能判断采用遗赠形式还是执行人报酬条款更为合适。
信托与受托人。 您提到曾为岳母设立信托,且您与妻子担任受托人。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获得受托人报酬。
首先,信托文件会明确规定您是否有权获得工作报酬。埃斯特斯女士指出:“若信托文件未作说明,通常受托人可根据州法获得合理报酬。“同样,这类报酬将视为应税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信托与报酬问题可能因多重因素变得复杂,包括您岳母是否已将资产转入信托、她是否具备修改信托的行为能力(如有此意愿)、谁持有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书的具体条款表述等。
所有这些再次表明,有必要与全家人讨论你作为财务照料者的角色。我倾向于认为他们重视你的付出。
鲁菲纳克先生曾是《华尔街日报》的记者和编辑。“询问安可"专栏探讨那些正在考虑、规划和享受退休生活的人所面临的财务问题。请将问题和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