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达荷大学警告员工:校园内不应宣传堕胎权——《华尔街日报》
Douglas Belkin and Laura Kusisto
爱达荷大学总法律顾问发布的全面警告引发了全国堕胎权利活动人士的批评。图片来源:Education Images/Universal Images Group/Getty Images爱达荷大学建议其员工限制向学生提供避孕措施,并避免在校园内宣传堕胎权利,以避免违反该州被校方首席律师称为极其模糊的堕胎法律。
该校总法律顾问的全面警告引发了全国堕胎权利活动人士的批评,甚至引起了白宫的反应,凸显了自今年夏天最高法院推翻罗诉韦德案以来出现的法律和政治紧张局势。
爱达荷州的争议焦点涉及三项法律,其中两项由州立法者最近颁布,另一项来自1972年。自8月以来,该州几乎禁止了所有堕胎,仅允许强奸、乱伦或医疗紧急情况的例外。
1972年的法律禁止为堕胎或避孕服务做广告或宣传,这导致大学建议员工限制向学生提供避孕措施。
“在这个不断变化的新法律环境中,这些法律将如何执行尚不明确,”爱达荷大学总法律顾问在上周发给员工的七页备忘录中写道,他在其中将其中一项法律描述为“并非清晰性的典范”。
“因此,大学及其员工应意识到可能被视为违反法律行为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和处罚,”总法律顾问在备忘录中写道。
备忘录指出,校园内可发放避孕套以预防性传播疾病,但不得用于避孕目的;教师在课堂讨论涉及堕胎相关议题时必须保持中立立场。
违反法律者可能面临轻罪或重罪指控及解雇处分,备忘录强调。该法律适用于爱达荷州所有公立大学,包括博伊西州立大学。
爱达荷州共和党主席多萝西·穆恩在邮件中表示,1972年法律存在例外条款,允许医疗专业人员发放包括避孕套在内的避孕用品。“若公立大学配备持照医疗人员(如校医院),这些人员可合法发放避孕用品。”但她同时指出,去年通过的新法禁止公职人员宣传或建议堕胎,“该法案意图明确:使州政府及其资助的公立大学退出堕胎倡导。”
目前全美十余个州已实施严格堕胎禁令,但几乎所有相关法律均未将避孕列为非法。各州堕胎禁令通常也未明确禁止医疗机构、咨询师、神职人员等讨论堕胎议题。
支持堕胎权利的古特马赫研究所政策分析师伊丽莎白·纳什认为,该校“对爱达荷州堕胎法律采取了极端保守的解读”。她指出该事件反映了多州当前存在的法律困惑:“我们看到堕胎禁令正在产生寒蝉效应,使各类组织对可提供的服务与信息感到无所适从。”
爱达荷大学备忘录指出,教授们可以继续在课堂上讨论堕胎和避孕话题,只要内容与课程相关且保持中立立场。
该校传播事务执行主任乔迪·沃克表示:“我们支持师生员工及学术自由,但也理解必须遵守本州法律。”
沃克女士在邮件中说明,该校长期提供避孕套发放服务且仍在继续。
白宫新闻秘书卡琳·让-皮埃尔在推特发布声明批评该备忘录。
她写道:“必须明确,爱达荷州法律没有任何条款支持大学剥夺学生避孕权利的决定。但这一事件揭示了极端堕胎禁令带来的不可接受后果。绝大多数美国人认为避孕权和堕胎权不应受政府干涉。”
非营利组织"个人权利与表达基金会"律师亚当·斯坦博表示,该校限制生殖健康议题讨论的指导方针违宪。该组织致力于维护校园言论自由。
斯坦博先生在组织官网声明:“教职人员踏入教室时并未放弃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的权利。限制教师自由发言不仅是错误导向——更是违法行为。”
**联系记者:**道格拉斯·贝尔金,邮箱[email protected];劳拉·库西斯托,邮箱[email protected]
出现在2022年9月30日的印刷版中,标题为《爱达荷大学限制避孕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