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官员称正推进企业和解政策,高管或需担责——《华尔街日报》
Richard Vanderford
美国布鲁克林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刑事部门副主管阿利克桑德拉·史密斯表示,首席合规官认证是司法部追究个人在企业不当行为中责任的重要工具。图片来源:Niyi Fote/Zuma Press美国司法部坚持推行一项备受企业界争议的政策,要求合规官在和解协议中签署确认其合规计划的有效性。
布鲁克林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刑事部门副主管阿利克桑德拉·史密斯指出,这类认证是司法部追究个人在企业不当行为中责任的重要手段。
史密斯女士周四在纽约一场合规会议上表示:“未来你们会看到更多此类认证要求。”
今年早些时候,司法部明确要求公司首席执行官和合规负责人签署确认其合规计划的有效性,若后续出现问题可能追究其个人责任。该政策已在5月份大宗商品巨头嘉能可的和解案中实施。
司法部此举部分旨在提升合规官在企业中的地位以保障合规计划有效运行,但部分合规官对此表示担忧。
史密斯女士在会议上表示,她所表达的是个人观点,并不一定代表部门立场。她所在的办公室是美国检控企业犯罪(包括海外腐败行为)的主要机构之一。
在回答关于司法部可能如何对待合规官职位较低的企业时,史密斯女士表示可能会考虑获取其他高管的书面保证。例如,她提到可能要求首席财务官签署确认文件。
“保证书应当根据涉事实体的组织结构量身定制,“她说道。
史密斯女士补充说,如果寻求和解的企业确实存在合规负责人权限不足的情况,司法部也可能考虑施压企业提升该职位在组织内部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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