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西德派学校拥有哪些权利?——《华尔街日报》
William A. Galston
最近发布的《纽约时报》关于纽约部分哈西德派中小学教育实践的报道(其中许多学校由萨特马尔犹太团体运营),正促使州和地方官员对这些学校据称存在的教育缺陷进行打击。这一回应引发了许多犹太领袖的强烈反应。
要理解这场争议,我们必须回归基本原则。
没有绝对的权利,即使是宗教自由也不例外,因为政府在特定情况下拥有压倒个人主张的根本利益。其中部分利益涉及权利行使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例如,地方政府有权通过禁止团体在居民区进行深夜宗教复兴活动来维护公共秩序。
在极端情况下,政府可能直接禁止某些形式的宗教实践。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摩门教)在19世纪迫于华盛顿的压力放弃了多妻制,而人祭行为显然永远不会被容忍。
在教育领域,法院一直在平衡信徒与更广泛社会的合法利益。美国法院长期认为,州政府可以要求所有儿童在一定年龄前必须上学,并规定所有儿童——无论是在公立、私立还是教会学校——都应学习的核心科目。这些基本要求可能包括大量的英语教学。学校可以选择在此基础之上增加教学内容,但绝不能低于这一基准。如果低于标准,政府可以干预以确保合规。通过此类行动,政府行使着教育年轻一代成为良好公民和社会贡献者的合法权威。
但宗教自由限制了这种权威。这就是威斯康星州诉约德案(1972年)提出的问题。威斯康星州要求学生接受教育至16岁,这与阿米什人14岁结束教育、让年轻人在社区中承担成人责任的习俗相冲突。
阿米什人辩称,他们的信仰不仅仅是内心的信念,而是通过履行社区生活的责任来实践的。州政府并未质疑这一主张,但坚称其教育年轻人的责任更为重要。
最高法院驳回了威斯康星州的诉求,但并未否认州政府论点的合理性。如果阿米什人的教育实践未能培养出良好的公民和社会贡献者,法院可能会支持州政府。但首席大法官沃伦·伯格代表法院写道:“记录强烈表明,通过放弃一年或最多两年的额外义务教育来容纳阿米什人的宗教异议,不会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也不会导致其无法自食其力或履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严重损害社会的福祉。”
这让我们联想到当前关于一些传统且封闭的犹太社区教育实践的争议。受人尊敬的犹太领袖和法律专家理查德·福尔廷认为,法院在约德案中的裁决应能解决纽约官员与目前受到审查的学校之间的争议。福尔廷先生说:“如果说有哪个社区与阿米什人相似,我认为那就是布鲁克林的哈西德派社区。”
他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我同意约德尔为思考这场争议提供了正确的模板,但我怀疑纽约州案例的事实会导致同样的结果。州立考试显示,涉事学校未能很好地服务于学生,这些学生主要接受意第绪语教育,毕业后对核心科目掌握甚少,且缺乏实用的英语能力。
如果情况属实,这绝非偶然。这些社区的领袖将现代世界视为对其生活方式的威胁,并竭尽全力使成员免受其影响。世俗科目和英语教育被视为威胁,是通往外界的危险桥梁。
公正的调查至关重要。作为接受公共资金的条件,这些学校的学生应在三年级和八年级参加纽约州的数学和英语考试,所有毕业生都应具备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对这些学校做法的反对不仅限于法律层面。尽管宗教团体有宪法权利保护其集体实践,但他们不能通过剥夺年轻人选择其他生活方式的能力来禁锢他们。这种自由是美国公民身份的核心。
这些犹太社区成员行使投票权来促进自身利益。作为回报,他们必须接受公民责任,这不是单行道。
一辆犹太教学校巴士于9月12日驶过纽约布鲁克林的自治市公园。照片:斯宾塞·普拉特/盖蒂图片社刊登于2022年9月14日印刷版,标题为《哈西德派学校拥有哪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