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赛·格雷厄姆提出的15周堕胎禁令 - 《华尔街日报》
The Editorial Board
民主党人希望将中期选举的焦点放在堕胎而非通胀议题上,而参议员林赛·格雷厄姆周二适时提出了一项法案,旨在全美范围内禁止怀孕15周后的堕胎。这一提案在宪法层面存疑,尽管格雷厄姆正确指出民主党堕胎绝对主义者常被纵容,但他正进行一场重大的政治赌博。
从政策角度看,允许15周内自由堕胎与西欧国家的法律大致相当。这将使美国绝大多数堕胎手术得以保留——根据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的研究数据,2019年92.7%的堕胎发生在孕13周或之前。因此格雷厄姆将其法案定位为禁止晚期堕胎,法律文本中将此类手术描述为"常需借助手术器械粉碎并肢解胎儿"。
格雷厄姆法案为孕妇面临"生理性"生命危险时设置了例外条款(“不包括心理或情绪问题”),同时包含对受害者的豁免条款。其目标是为共和党划定一条能向公众辩护的界限。盖洛普数据显示,67%美国人支持孕12周内"普遍合法"堕胎,而这一比例在孕24周时降至36%。
但选民可能无法领会这些微妙之处,而民主党人正试图确保这一点。众议院议长南希·佩洛西周二的声明颇具代表性。“今天提出的全国性堕胎禁令提案,"她说,“是MAGA极端共和党人意图在全美50州将女性健康自由刑事化、并逮捕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生所释放的最新、最明确的信号。”
这番说辞充满煽动性,但请注意佩洛西将其称为"全国性堕胎禁令”,却只字未提15周限制。
民主党在国会提出的法案要激进得多。他们的法案将保护胎儿可存活期(约23周)前的按需堕胎权。超过这个时限后,只要妊娠危及患者"健康"——该定义模糊且常被解读为包含情绪因素——仍将保障堕胎通道。该法案似乎还保护性别选择性堕胎,比如想要男孩的父母决定终止女性胎儿妊娠。
共和党人本已拥有充足的政治弹药,支持格雷厄姆的提案却让他们面临伪善指控。罗伊诉韦德案之后,保守派用五十年时间论证最高法院通过将堕胎辩论国家化(这本应是州级议题)激化了社会矛盾。今年夏天大法官们在多布斯案中纠正了这个错误,结果各州立法机构随即展开了激烈的民主辩论。
没有必要将问题重新国有化,而且国会是否有权这样做尚不明确。格雷厄姆先生的法案引用宪法中的商业条款和平等保护条款作为联邦权力的依据,但这两者都不具说服力。如果共和党人关心原旨主义(许多人确实如此),那么开始争论堕胎法规是否符合“商业”范畴就是一种错误。
在50个州争取政策变革是艰巨的,胜利往往被失败和不尽如人意的妥协所抵消。民主党人和一些共和党人不想费这个劲,因为在国会通过一项法案更容易,无论是否符合宪法。
但按照格雷厄姆先生的政治逻辑,如果科罗拉多州、宾夕法尼亚州或亚利桑那州的选民认为15周的限制过于严格,他们现在就有理由投票反对那些共和党参议院候选人。每位共和党候选人都将被要求表明立场,而参议院多数席位是由摇摆州决定的。
9月13日,参议员林赛·格雷厄姆在国会山就《保护有痛觉能力的未出生婴儿免受晚期堕胎法案》发表讲话。图片来源:Mariam Zuhaib/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