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叶史瓦大学案意味着现在我们都是犹太人
William McGurn
1960年代中期在布鲁克林,我父亲在一个红绿灯前停下时,我和兄弟们注意到街角有一群外貌奇特的男人,都留着长胡子,穿着深色外套和帽子。“他们是*谁?"*我们指着问道。
父亲说了句"他们和我们一样”。我们完全不明白他的意思。他想表达的是,他们强烈的宗教信仰使他们在社会中显得怪异——作为天主教徒的我们也是如此,尽管我们的观念并未体现在衣着上。
六十多年后的今天,当最高法院在最后关头批准叶史瓦大学的暂缓令时,父亲的话又浮现在我脑海。该校于9月2日向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大法官提交紧急请愿,希望暂缓执行曼哈顿法官要求该校根据纽约市人权法正式承认"叶史瓦大学骄傲联盟"的裁决。校方认为正式批准LGBTQ学生社团与其核心身份的 Torah价值观不符。
叶史瓦大学并非普通犹太学校。作为现代正统派的旗舰机构,它秉持犹太人既能完全恪守正统教义又能充分融入现代社会的理念。可以说它处于哈雷迪犹太教(倾向于与外界隔绝)和改革派犹太教(对现代性的拥抱可能逐渐削弱犹太特性)之间的理想平衡点。
纽约州认为叶史瓦大学不符合宗教豁免条件。其论点似乎是:由于该校注册为教育机构——校训是Torah Umadda(大致意为 Torah 与世俗知识并重)——就不能声称是宗教机构,因此无权获得豁免。
这是多么狭隘的视角啊,仿佛宗教可以如此简单地被分割成泾渭分明的盒子——尤其在一所犹太大学里。讽刺的是,这种解读无意中强化了哈西迪犹太教与改革派犹太教共有的假设:若想在美国成为正统派犹太人,就无法融入现代世界——尽管两种传统以截然不同的方式应对这一挑战。
但如果人们被禁止带着信仰、传统和洞见进入公共领域,也无法通过自身机构发声,整个美国都将因此失色。宪法问题同样不容忽视:纽约州坚持要求叶史瓦大学承认"YU骄傲联盟",是否践踏了该校依据第一修正案享有的宗教自由实践权利?
最高法院的暂缓令仅是权宜之计。高等法院后续有多种选择,包括立即受理此案或等待州法院先行裁决。2013年正是索托马约尔大法官在最后关头颁布禁令,阻止奥巴马政府对穷人小姊妹会强制执行避孕保险条款。与最终胜诉的小姊妹会一样,叶史瓦大学此次也由贝克特宗教自由基金会代理诉讼。
“事态严峻程度前所未有,不仅关乎叶史瓦大学,更关乎整个国家,“2013年曾代理小姊妹会案的美国天主教大学法学教授、贝克特基金会主席马克·里恩兹表示,“这就是为什么不同信仰群体纷纷提交法庭之友简报要求保护叶史瓦大学。如果连校园内的宗教自主权都无法保障,任何宗教团体都将面临政府干预的威胁。”
此案还暗藏玄机。叶史瓦大学在其案情摘要中辩称,最高法院是时候重新审视1990年对就业司诉史密斯案的判决了。在该案中,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曾写下著名判词:宗教自由权并不能免除因宗教异议而拒绝遵守普遍适用法律之人的义务。摘要称这一判例"为宗教自由司法体系奠定了糟糕的基础”,并指出其导致下级法院频生乱象。
纽约法院裁决与人权法背后的核心理念似乎是:当宗教机构的信仰与主流世俗观念冲突时,其融入美国社会可能需要放弃某些教义。由此观之,叶史瓦大学坚持正统犹太教规和原则的做法,显得狭隘过时。
但宪法提供了截然不同的理解。美国的承诺不仅是保障每个人以自己方式信仰上帝的普遍自由——更是赋予人们为实现这一目的而自由组建自治实体的权利。这也是一种普世主义。其核心精神在于包容。
这正是多年前我父亲在布鲁克林街角与那些正统犹太教徒产生共鸣时,所暗示的普世主义。问题的次要层面在于谁对犹太律法的解读正确,或是否应该承认YU骄傲联盟。真正关键的问题影响更为深远。
关键在于——或任何其他宗教团体——能否自主决定这类问题。
8月20日,人们走过纽约叶史瓦大学校园。摄影:Spencer Platt/Getty Images刊登于2022年9月13日印刷版,标题为《我们现在都是犹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