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正义》评论:费利克斯·弗兰克福特的双面人生——《华尔街日报》
Charles S. Dameron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费利克斯·法兰克福特。图片来源:贝特曼档案馆费利克斯·法兰克福特的早年生活充满迁徙。他于1882年出生在维也纳一个中下阶层的犹太家庭,是家中的第三个孩子。法兰克福特一家很快搬到了布达佩斯,在那里费利克斯难以适应当地学校的匈牙利语教学,随后又搬回了维也纳。费利克斯11岁时,全家移民到了纽约。他充分利用了这次机会。三年后,当他从第25公立学校毕业时,他已经掌握了英语,并对美国政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进入了纽约市立学院的一个五年制高中和大学加速课程,参与了校园辩论社团,19岁时以班级第三名的成绩毕业。法兰克福特在哈佛法学院的下一步——以班级第一名的成绩毕业——进一步证明了他的才华。1906年,距离他在埃利斯岛登陆时还不会说一个英语单词不到12年,法兰克福特就被华尔街一家顶级律师事务所聘用。
正如乔治城大学法学教授布拉德·斯奈德在其传记《民主正义:费利克斯·法兰克福特、最高法院与自由派体制的形成》中所指出的,法兰克福特的职业生涯才刚刚开始。20世纪很少有美国人能像费利克斯·法兰克福特那样对公共事务产生如此广泛的影响。作为许多国家主要官员和知识分子的顾问和朋友,以及作为哈佛法学院一位培养了一大批雄心勃勃的学生的教授,他通过他人的职业生涯在美国生活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且不可磨灭的进步——印记。他职业生涯的讽刺之处在于,在其巅峰时期,即在最高法院任职的23年间,他因遵循一种被进步派批评者视为死胡同的司法克制哲学而与意识形态盟友分道扬镳。
斯奈德先生这部著作适时地为法兰克福特在最高法院采取的司法审查克制立场作出辩护,更以恢弘笔触讲述了这位美国公民典范的激荡人生。法兰克福特集永无止境的好奇心与社会活动力于一身——《新共和》联合创始人赫伯特·克罗利称其为"我见过最具生命力的人"——同时怀揣对法律与公共服务的赤诚,这份热忱源自友人形容的近乎"天真"的爱国情怀。这些特质使他在近半个世纪里始终处于国家叙事的核心位置,其生平既印证了个人才能,也彰显了他所敬仰的民主社会的活力。
法兰克福特的公职生涯始于24岁。时任纽约联邦检察官的亨利·史汀生邀请他担任助理,推动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的反垄断政策,法兰克福特通过起诉糖业托拉斯崭露头角。1911年史汀生出任陆军部长时,将法兰克福特调任陆军部首席法律顾问。这段岁月塑造了他的政治品格,他与杜邦圆环公寓的室友们将居所打造成围绕罗斯福的"新国家主义"运动据点,接待过包括大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改革派律师(后任大法官)路易斯·布兰代斯在内的各界名流。
1914年哈佛大学发出任教邀约时,史汀生、罗斯福、霍姆斯等人均劝他留在华盛顿或纽约政坛。但布兰代斯指出教授职位能培育公共服务人才,法兰克福特最终选择执教。在哈佛的二十五载,他培养了迪安·艾奇逊(后与其每日结伴步行至华盛顿办公)、本杰明·科恩、亨利·弗兰德利、詹姆斯·兰迪斯、约翰·麦克洛伊等政界翘楚。学术生涯还让他与以赛亚·伯林、罗伯特·弗罗斯特、哈罗德·拉斯基等杰出人物缔结了深厚友谊。
此外,法兰克福特还投身于各类临时性公益事业:他在美国最高法院为俄勒冈州最低工资法进行宪法辩护;在一战期间主导调解劳资罢工;出席巴黎和会推动巴勒斯坦地区犹太国家的建立;作为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全国委员会创始成员捍卫言论自由,为此不惜触怒哈佛管理层;牵头制定策略为移民无政府主义者萨科与万泽蒂的定罪争取复审;并在罗斯福从纽约州长迈向总统之位时担任其顾问。
新政为法兰克福特提供了实践其数十年来倡导的政府角色理念的契机。他远程为罗斯福政府输送了大量门生故旧,这些人士不仅起草了关键法案,更在新成立的众多联邦行政机构中担任要职。其间接影响力之广,以致约瑟夫·肯尼迪曾向罗斯福抱怨:“你每天与他打交道二十次却不自知,因为他通过各类人马施加影响”。1938年最高法院出现空缺时,其追随者们全力运作使他获得提名并通过确认。
然而大法官法兰克福特令许多盟友大失所望。他成长于保守派最高法院肆意否决州级和联邦进步法案的年代,始终主张司法机构应保持克制。1923年他在致勒尼德·汉德法官的信中写道:“由五位未必称职之人决定国家社会政策走向,这种司法能动主义可能带来的收益抵不过其代价。”
即便在20世纪40至50年代,最高法院成员变动为进步派通过宪法诉讼实现优先事项提供了机会,法兰克福特仍坚持这一观点。但他在最高法院的同僚们对司法角色的理解更为宽泛。法兰克福特那些令他在外界叱咤风云的特质——出众的才智与滔滔雄辩——在法官同僚中反而削弱了他的影响力。正如斯奈德先生所言,法兰克福特"用冗长迂腐的会议发言疏远了同僚",最终被证明是个失败的"联盟构建者"。
他仍有过高光时刻。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在划时代的废除种族隔离案件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中推动案件重新辩论。法兰克福特意图推翻"隔离但平等"的恶法原则,但他敏锐察觉到其他大法官的犹豫。斯奈德认为正是法兰克福特的拖延策略帮助最高法院达成一致裁决,使其能以清晰声音反对种族隔离。布朗案证明在关键时刻,法兰克福特愿意推动大胆的司法行动。但这也是他与新任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合作影响力的巅峰。到1962年退休时,他已成为沃伦法院著名的异议者,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贝克诉卡尔案中,法兰克福特发表了被斯奈德称为"最具预言性"的最终意见书,力劝法院远离立法席位分配这个"政治荆棘丛"——即州立法选区的划分过程。
法兰克福特所秉持的司法克制主义具有独特价值,斯奈德的传记对此进行了有力阐述。这位大法官对充满活力的民主文化怀有不可动摇的信念——正是这种文化使他从默默无闻走向卓越,他也认识到过度活跃的司法会扭曲这种文化,在此过程中损害最高法院的权威。现代残酷的提名确认战和公众对最高法院工作的尖锐党派对立印证了这些风险,表明自由派和保守派仍需要从法兰克福特的典范中汲取智慧。其学生保罗·弗罗因德赞颂道,法兰克福特"对权力运用的克制"具有"超越其职位和时代的深远意义"。
达默龙先生是华盛顿执业律师。
本文发表于2022年9月10日印刷版,标题为《民主的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