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挑战莉娜·汗 - 《华尔街日报》
The Editorial Board
联邦贸易委员会主席莉娜·汗一直在打压企业,但上周沃尔玛通过挑战该机构的执法权,对一项滥用诉讼进行了猛烈回击。这场对决可能很有趣——且具有重大法律意义。
汗女士去年宣称,她希望利用自己的权力来塑造经济中的"权力分配",而且似乎不惜一切手段。联邦贸易委员会六月对沃尔玛提起的诉讼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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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贸易委员会指控沃尔玛协助并教唆诈骗犯欺骗其客户。这一指控相当严重,但该机构提供的证据却极其薄弱。联邦贸易委员会并未展示沃尔玛有任何不当行为,而是辩称该公司应受骗顾客的要求处理汇款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沃尔玛实施了多项反欺诈计划,包括要求顾客出示政府签发的带照片身份证件,并张贴关于诈骗的警告。然而联邦贸易委员会声称,对于顾客通过其汇款服务无意中发送给诈骗者的不到0.08%的款项,沃尔玛本应采取更多措施予以阻止。
在美国疫情期间被诈骗走数千亿美元救济金后,这一诉讼显得尤为讽刺。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投诉与司法部针对沃尔玛履行欺诈性阿片类药物处方的可疑诉讼如出一辙,该案目前正在联邦法院审理。在这两起案件中,沃尔玛均非明知故犯。
然而,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指控沃尔玛违反了《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第5条关于不公平贸易行为的规定,以及该机构禁止诱导汇款支付的《电话营销销售规则》。FTC声称,沃尔玛仅仅因为知晓部分顾客可能受骗,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沃尔玛在驳回诉讼的动议中逐条驳斥了FTC的指控,并对该机构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力提出了强有力的宪法挑战。这正是莉娜·汗女士可能露出破绽之处。
最高法院去年在AMG资本案中的一致裁决限制了FTC就涉嫌不公平商业行为在联邦法院寻求金钱赔偿的能力。FTC只能寻求禁令救济,但其对沃尔玛的指控涉及第三方过去的不当行为——联邦法官根本无从下达禁令。
沃尔玛有力论证了国会在授予FTC联邦法院起诉权时"超越了宪法赋予该机构的权限边界"。这一主张源于最高法院1935年汉弗莱执行人案的判例。
该判例中,法院以FTC是仅行使"准立法或准司法权力"(如进行行政裁决、向国会提交调查报告)的"行政机构"为由,维持了对总统罢免FTC委员权力的限制。
但1970年代国会通过允许FTC在联邦法院寻求禁令和金钱救济,实质上赋予了该机构行政权力。沃尔玛主张,根据汉弗莱执行人案,这种执法权授予应属无效——若总统不能随意解聘委员,这些委员便不应行使行政权力。
联邦官员“代表美国在联邦法院对私人主体寻求巨额罚款的权力”是“《汉弗莱执行人案》中未考虑的典型行政权力”,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最高法院2020年推翻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局长免职限制的《塞拉法律》案判决书中写道。
塞拉法律案还强调,《汉弗莱执行人案》的判决基于“1935年时的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不行使任何行政权力’的观点”。但如今的FTC拥有广泛的行政权力,可针对并购行为、涉嫌不公平或欺诈性贸易行为及其他被指反竞争的行为寻求禁令。
与CFPB局长罗希特·乔普拉和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加里·根斯勒一样,莉娜·汗女士正越来越多地通过执法进行监管。但得益于《塞拉法律》案,乔普拉可以被总统随意免职。而汗女士和根斯勒则不能。这意味着尽管他们行使着巨大的行政权力,却无需对总统负责。
沃尔玛并非要求推翻《汉弗莱执行人案》,只是要求重申其局限性。但该公司的法律动议揭示了这些所谓独立机构如何演变成手握无约束权力的宪法怪胎。汗女士可能会发现,她对权力的掌控存在宪法限制。
照片:查尔斯·克鲁帕/美联社刊登于2022年9月7日印刷版,标题为《沃尔玛对阵莉娜·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