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须向孤星基金支付逾2.16亿美元 长达十年的法律纠纷落幕——华尔街日报
Jiyoung Sohn
韩国法务部长韩东勋表示,政府将积极对周三的裁决提出异议,称此次出售是公平进行的。图片来源:韩联社/Shutterstock首尔——韩国政府必须向美国私募股权公司孤星基金支付2.165亿美元,这与围绕一家韩国银行出售的长达十年的法律纠纷有关。
周三的裁决是一场旷日持久法律纠纷的高潮,这场纠纷将外国投资者与韩国政府对立起来。此案的核心是总部位于达拉斯的孤星基金声称,其试图出售现已倒闭的韩国外换银行(曾是韩国第五大银行)股权的交易被韩国政府拖延。孤星基金此前辩称,出售韩国外换银行股权的努力受到韩国一系列法律和监管挑战的阻碍。
孤星基金于2012年提起这起“投资者-国家”诉讼,最初要求赔偿46.8利润损失和税款。这起纠纷由世界银行主导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处理,该机构负责监督涉及政府与投资者的仲裁案件。
孤星公司发言人表示,公司对仲裁庭支持其核心诉求感到欣慰,但对赔偿金额表示失望,“该裁决未能充分补偿孤星公司及其投资者因韩国政府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尚未公开该裁决。
周三,韩国法务部对国际仲裁庭的裁决表示遗憾,称将积极采取措施对裁决提出异议。根据ICSID公约规则,韩国还需按美国一个月期国债利率支付赔偿金的追溯复利。双方均有120天期限提出撤销裁决申请。
韩国政府此前否认所有不当行为指控,并声称不存在歧视外国投资者的行为。韩国法务部长官韩东勋在简报会上表示:“我们坚持认为,孤星出售韩亚银行的审批过程是公平公正的。”
2003年,孤星以约12亿美元收购了处于财务困境的韩亚银行控股权,这反映了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整体经济疲软的状况。1997年,韩国曾获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550亿美元的救助,这是该国当时规模最大的纾困方案。
当孤星随后几年欲出售韩亚银行股权时,这家美国私募公司预计将获利数十亿美元。由于舆论认为外国投资者正从韩国最脆弱的时刻牟利,此举引发了韩国社会的强烈反弹。
孤星基金曾多次尝试出售其所持韩国外换银行(KEB)股份,包括2008年试图出售给汇丰控股。同年,孤星韩国业务前负责人因涉及韩国外换银行信用卡子公司股价操纵案被判有罪。
孤星最终于2012年获得监管批准,将其持有的韩国外换银行股份以3.9万亿韩元(当时约合35亿美元)出售给韩国韩亚金融集团。
根据韩国司法部的声明,ICSID裁定韩国金融监管机构违反了公平公正对待的义务,因其在2008年无权延迟孤星出售韩国外换银行的交易。根据司法部韩语摘要,ICSID认定监管机构的延迟行为与孤星前韩国负责人刑事定罪存在关联。
孤星声称韩国政府施压使其在2012年向韩亚金融的出售价格降低约4.33亿美元。根据韩国司法部对ICSID裁决的说明,2.165亿美元赔偿金约为该金额的一半。
此外,孤星曾援引韩国与比利时(孤星部分业务所在地)的投资协定挑战韩国税法。韩国司法部称,ICSID裁定韩国税务征收令符合国际标准且不存在歧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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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在2022年9月1日的印刷版中,标题为’孤星基金在韩国银行案中获得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