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分ESG投资巨头 - 《华尔街日报》
Dan Morenoff
美国三大投资巨头——贝莱德、先锋集团与道富银行——长期利用其在被动投资基金领域的支配地位,迫使企业遵循其偏好的环境、社会和治理政策。但随着美国执法机构逐渐意识到这"三巨头"对投资者和经济构成的威胁,它们的统治或许正走向应有的终结。
在8月4日致贝莱德首席执行官拉里·芬克的信函中,19位州总检察长质疑该公司的ESG倡导如何与其对投资者的受托责任保持一致。检察官们特别提出,贝莱德与其他金融机构(即另外两家投资巨头)“协调行动"以削弱石油天然气行业,是否构成潜在的反垄断问题。
检察官们正在深挖一个重要问题,但有个更令人担忧的议题亟待探究:为何三巨头始终步调一致地推行这些政策?为何除新成立的Strive资产管理公司外,金融服务业再无机构选择将投资者利益置于首位,优先考虑盈利而非社会议题?这个表面答案引发的忧虑,已远超三巨头反油气行业的合谋行为。
通过管理被动投资,三巨头共同持有标普500指数近90%成分股的最大投票权集团。它们主导着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市场的大部分份额,以及几乎所有其他市场多数参与者的持股。其中两家(贝莱德与道富)是上市公司,其高管在定期联邦备案中需宣誓披露机构股东信息。通过这些文件,它们不仅定期公布自身持仓,也揭示其背后资本来源。
答案读起来像一句妙语:三大巨头互相持有彼此,也持有自己。
先从集团中私有化的先锋领航说起。尽管先锋100%的股权由其旗下管理的基金持有,但投资者几乎无法控制这些基金。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基金受托人,负责任命管理层。而这些经理层是唯一对先锋董事会成员拥有投票权的"所有者”。很难想象还有比这更循环的架构。
但其余两大巨头的情况也相差无几。先锋是贝莱德和道富集团的最大股东,而贝莱德又分别是这两家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三大巨头合计直接持有贝莱德约19%股份和道富22%股份。这些公司还控股了许多持有三大巨头股份的其他机构股东。若计入这些间接控制,三大巨头累计掌控——尽管是间接地——不低于贝莱德32%的股权和道富42%的股权。
当同一批玩家持有一个行业内所有竞争企业的股权时,其连锁效应确实令人担忧。学界许多人主张根据《克莱顿法案》第7条——这项1914年颁布的反垄断法禁止任何"可能实质性削弱竞争"的股权收购或所有权——对这些公司提起诉讼。当相关玩家不仅互相持股还互相控制时,这种担忧更应引起重视。自西奥多·罗斯福和威廉·霍华德·塔夫脱在一个世纪前瓦解原始托拉斯以来,美国再未出现过此类企业纠缠。
三大巨头的现状关系说明了为何无人退出ESG游戏。他们无法退出,因为他们并非独立行动者。系统中少数真正独立的参与者——如富达——由家族私有控股,这些家族足够富有,能将奢侈信念置于生产力之上。同样,所有权与控制权解释了为何美国金融服务行业没有其他主要参与者退出并挑战这些投资巨头。道富银行位列美国15大银行之一。三大巨头共同持有其余14家中的13家控股权——直接控制的所有权股份约17%至25%,间接控制的所有权股份约24%至45%。唯一例外是加拿大所有的TD集团。
ESG范式内不存在实质性竞争,因为在反垄断监管机构的眼皮底下,三大巨头已获得对彼此及几乎所有潜在竞争者的共同控制权。仅凭调查信函或行业特定诉讼无法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正面临国会制定美国反垄断法时旨在解决的核心问题——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由追求自身优先事项的集中小集团对一切进行协同控制。
这要求针对并最终拆分三大巨头。19位州总检察长正在开展必要工作,但他们必须瞄准更高目标——斩首行动。
莫雷诺夫先生是美国民权项目执行主任。
插图:大卫·克莱因刊登于2022年9月1日印刷版,标题为《拆分ESG投资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