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史瓦大学为宗教自由而战——《华尔街日报》
Thomas B. Griffith
2020年3月4日,纽约叶史瓦大学威尔夫校区。图片来源:David Dee Delgado/Getty Images近年来,一系列诉讼案件引发争议:宗教院校是否有权制定符合其信仰的校规?这种自由权的边界在哪里?即便这些规定可能与非信徒的价值观相冲突。这些裁决涉及的范围从日常事务——如校园内是否允许吸烟、饮酒、摄入咖啡因或肉类——到引发舆论哗然的议题:如何安排校内住宿,或决定哪些学生社团能获得校方正式认可。
在这类诉讼中,学生原告通常要求法院强制学校放弃长期坚持的宗教原则,转而采用与该校信仰相悖的政策。但当法官持续评估这些案件的法律依据时,我们必须警惕:每一起此类诉讼的成功,都将对宪法第一修正案及宗教院校的存续构成实质性威胁。
对许多宗教传统而言,宗教院校肩负着向新一代信徒和社区领袖传承信仰的使命。它们不仅为高等教育注入了关键的多样性,更在追求卓越学术与职业成就的同时,培养学生权衡正义、仁慈与善良的道德判断力。最高法院数月前就重申:“以信仰教化青年、灌输教义并培养其宗教生活实践,是宗教院校最核心的职责。“这种宗教与世俗教育的融合不仅是宗教院校的首要目标,更是每年吸引数十万学生自愿入读的根本原因。
作为一所宗教大学的前任总法律顾问,我深知宗教学校在如何最好地塑造受托学生时必须做出的抉择。这些学校帮助学生以既符合其宗教传统道德观念、又充满慈悲并回应学生需求的方式过渡到成人世界。
不同机构、不同信仰间达成这种平衡的方式各有差异,这些决定也可能随着虔诚研究而随时间调整。许多人可能对达成的平衡持异议,有时甚至强烈反对。作为前联邦法官,我深知这些机构必须保持不受政府干预的决策自由。否则,这些值得称赞的机构将面临两难选择:要么继续履行信仰培育和牧灵指导的使命,要么屈从于政府要求。
这种屈从的压力在正上诉至最高法院的"YU Pride Alliance诉叶史瓦大学案"中显露无遗。原告要求下级法院强制叶史瓦大学承认校园LGBTQ社团,这与该校对《托拉》价值观的解读相悖。纽约法院支持原告,多次驳回叶史瓦大学的暂缓执行请求。在别无法律途径的情况下,该校正请求最高法院介入以永久捍卫其宗教身份。无论叶史瓦大学的神学立场正确与否,也无论我们是否认同,最高法院在2020年瓜达卢佩圣母学校诉莫里西-贝鲁案中已申明:第一修正案为宗教学校"核心使命"所必需的"内部管理决策”(包括灵性培育相关决策)提供了强力保护。
这些保护措施迫使政府远离其无权干预的领域——宗教教义,并赋予宗教学校履行其独特角色所需的灵活性。这种不干预的做法不仅对宗教人士有利,对政府也同样有益,使法院、立法机构和行政机关无需涉足监督宗教争议的事务。当然,这也使学生受益,他们可以自由选择最能满足其智力和精神需求的学校。在评估这些诉讼的合理性时,法官和所有受益于宪法所确立的政教分离原则的人,都必须捍卫这些《第一修正案》的根本原则。
格里菲斯先生是华盛顿的一名律师,也是哈佛法学院的讲师。2005年至2020年,他曾担任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