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的另一项《教育法第九条》争议——《华尔街日报》
Kendall Tietz
2021年12月9日,芝加哥拉萨尔小学语言学院的一间全性别卫生间标识。图片来源:Erin Hooley/Zuma Press当国会1972年通过《教育修正案》时,第九条只是一项旨在保障女性平等机会的简明条款。它禁止接受联邦资金的学校"基于性别"歧视学生。但50年后,“性别"的定义已复杂得多。拜登政府提议重新定义女性身份,并将第九条转变为阻碍女性进步的壁垒。
今年6月,教育部根据第九条出台的新规因限制被指控性行为不端学生的正当程序权利引发关注。同一法规中较受忽视的提案将把性别定义扩展至性取向和"性别认同”。后者直接威胁到女性群体的权益——要求学校将自认女性的男性当作女性对待。所有按性别区分的空间与活动(包括卫生间、更衣室和运动队)都必须接纳这些跨性别学生。
跨性别者参与女子体育已是敏感议题。教育部声明称将"另行制定规则处理第九条在体育领域的适用",但6月提案已包含多项体育相关法令。
除了将“性别”一词扩展至涵盖性别认同外,该规定还指出,根据拟议条例,联邦教育计划或活动不仅包括“学校运营所属的建筑或场所”,还包括“其所有学术及其他课程、课外活动、[以及]体育项目”。
为遵守对《教育法第九条》的这一新解释,教育机构“不得基于性别实施任何其他允许的区别对待或隔离……包括通过采取政策或实施实践,阻止个人根据其性别认同参与教育计划或活动。”拟议的规则将为华盛顿与那些已立法禁止生理男性参加女子体育比赛的州之间的法律对决埋下伏笔。
教育部援引最高法院在博斯托克诉克莱顿县案(2020年)中的裁决作为拟议规则的法律依据。但该裁决仅适用于由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管辖的就业法。大法官尼尔·戈萨奇代表多数意见写道,该裁决“无意涉及浴室、更衣室或任何类似场所”,而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在异议中指出,法院“拒绝就其他与第七章条款相似的法律发表意见”,包括《教育法第九条》。
保护跨性别员工免受歧视看似是公平的简单问题。但在学校体育领域应用这一重新定义,则是对女孩和年轻女性在更衣室和浴室隐私权以及在公平竞争环境中参赛自由的侵犯。拜登政府假借旨在促进女性进步的法律之名行此之事,实属荒谬。
蒂茨女士是《华尔街日报》的罗伯特·L·巴特利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