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米-克林顿文件标准与特朗普 - 《华尔街日报》
The Editorial Board
当詹姆斯·科米在2016年7月就希拉里·克林顿邮件门事件举行新闻发布会时,他的结论是这样的:“尽管有证据表明可能存在违反涉密信息处理法规的行为,但我们认为没有理性的检察官会提起此类诉讼。”
换言之,克林顿夫人本可能被起诉却未被追究。这为克林顿邮件事件画上了法律层面的句号——只有训诫,没有起诉。正如我们当时所写,这是联邦调查局局长一次恶劣的越权行为,其职责本应是调查并将证据移交给美国检察官或司法部长来决定是否起诉。
他让民主党掌控的司法部免于自行作出判断。司法部长洛蕾塔·林奇认可了科米的判断。新闻发布会后,克林顿夫人得以继续竞选总统,媒体也宣称此事已尘埃落定。
我们当时批评了这一决定,但无论如何,科米先生和奥巴马政府的司法部为处理政要不当处理机密文件设立了“克林顿标准”。级别较低的公务员可能会被起诉或至少受到制裁,有些确实如此。但从那时起,任何针对类似指控的起诉都必须参照科米-林奇-克林顿的先例。
这一切都与当前关于唐纳德·特朗普在海湖庄园处理机密文件的争议密切相关。如果克林顿夫人未被起诉,对特朗普先生是否适用了不同标准?
克林顿夫人必须遵守适用于政府官员的所有典型保密规定。正如科米先生在2016年的新闻声明中所说,克林顿夫人错误地声称她已将所有与工作相关的电子邮件移交给国务院,但联邦调查局发现"数千封"与工作相关的电子邮件未被移交。
他还表示,克林顿夫人的律师在决定提交哪些邮件时甚至没有阅读邮件内容。他们仅依据"标题信息"和搜索关键词进行筛选,随后"清理设备的方式导致无法完整恢复数据"。值得注意的是,她还故意使用私人服务器处理政府事务。
这些行为与联邦调查局在宣誓书中指控特朗普先生的行为颇为相似——后者可能未移交国家档案局和联邦调查局所需的全部文件。一个复杂的法律差异在于,特朗普受《总统记录法》(PRA)约束,该法案默认允许国家档案局与前总统就文件移交存在一定协商空间。
我们尚不清楚特朗普保留文件的具体情况、处理方式、向联邦调查局所作陈述等细节,这些信息仍被宣誓书中的编辑部分所掩盖。未来可能出现与克林顿案存在重大差异的新细节。
但截至目前这种差异尚未显现,特朗普的律师必将主张根据《总统记录法》,他有权在一定期限内或出于某些个人目的保留文件——包括大量机密文件。
司法部长梅里克·加兰在考虑是否就特朗普处理机密文件的行为提起起诉时,必须权衡所有这些因素。我们虽不认同"克林顿标准",但这个先例并非由我们创立——是民主党执政时期的司法部在一起具有重大政治影响的案件中确立的。
如果加兰先生无法提出令人信服的论据,证明特朗普先生的违法行为比克林顿夫人更为严重,并且缺乏足够清晰确凿的证据来支持刑事指控,那么更明智的判断是不予起诉,避免让国家经历一场半数美国人会怀疑是司法不公的政治审判带来的创伤。
詹姆斯·科米就希拉里·克林顿邮件系统调查在众议院监督委员会作证,华盛顿特区,2016年7月7日。图片来源:鲍丹丹/祖玛通讯社刊载于2022年8月29日印刷版,标题为《科米-克林顿文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