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达荷州必须允许在某些紧急情况下进行堕胎,法官裁定——《华尔街日报》
Laura Kusisto
一名联邦法官阻止爱达荷州在紧急情况下执行其近乎全面的堕胎禁令,这是司法部在本月提起的诉讼中取得的初步胜利。
美国地区法官B·林恩·温米尔周三发布了一项初步禁令,禁止该州在医生和医院认为有必要通过堕胎以避免孕妇健康陷入严重危险的情况下执行禁令。
这位由民主党总统比尔·克林顿任命的法官表示,爱达荷州的刑事堕胎法规与一项要求医院提供某些基本紧急护理的联邦法律相冲突。
他说,医学的目标是“有效识别问题并及时治疗,使患者在病情发展为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之前得到稳定。爱达荷州的法律要求医生反其道而行——等到必须堕胎才能防止患者死亡。”
周一,司法部律师和其他人在爱达荷州博伊斯的法院外,法官在此做出了一项对拜登政府有利的堕胎裁决。图片来源:Rebecca Boone/Associated Press该裁决是对拜登政府要求在严格限制堕胎的州为紧急情况提供堕胎通道的两项初步测试之一。周二晚些时候,德克萨斯州的一项单独裁决与政府立场相悖。
在这种情况下,拉伯克市的一位联邦法官裁定,医院和医生目前无需遵守政府关于提供紧急堕胎护理的指导方针。
司法部对爱达荷州的诉讼指控该州的堕胎限制与联邦法律存在非法抵触,该联邦法律要求接受医疗保险的医院必须提供紧急治疗,其中有时可能包括堕胎。这是自最高法院6月推翻罗诉韦德案并废除联邦宪法对堕胎的保护以来,拜登政府在堕胎权问题上发起的首起法律挑战。
周一,爱达荷州立法机构的律师们在博伊西市法院结束口头辩论后离开,此次辩论涉及司法部针对该州近乎全面禁止堕胎的诉讼。图片来源:丽贝卡·布恩/美联社爱达荷州是近年来通过所谓触发法的13个州之一,这些法律旨在罗诉韦德案被推翻后立即或迅速生效。1973年的罗诉韦德案确立了宪法赋予的堕胎权。
爱达荷州的法律允许医生在挽救孕妇生命或已报告的强奸或乱伦案件中实施堕胎。违反该法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将面临二至五年监禁的处罚。
美国司法部的律师周一在法庭上辩称,该州的"挽救例外"条款范围远小于联邦《紧急医疗和劳动法案》的规定——后者要求医院不仅要在挽救患者生命时提供治疗,还需防止器官功能障碍或身体机能严重受损。
司法部律师表示,根据爱达荷州法律,如果对孕妇不堕胎是否会死亡存在不确定性,或她可能遭受长期残疾但不会死亡的情况下,医生仍可能因实施堕胎面临起诉。
今年五月,博伊西市爱达荷州议会大厦外,一名支持堕胎权的抗议者遭遇反示威者。图片来源:Sarah A. Miller/Zuma Press不过拜登政府的胜利相当有限,仅能阻止爱达荷州在孕妇生命健康面临严重威胁时执行堕胎禁令。
美国司法部长梅里克·加兰表示,司法部"将继续动用一切可用手段捍卫联邦法律保护的生育权利"。
爱达荷州众议院共和党党团主席梅根·布兰克斯玛称:“这种情况下哪怕一个未出生婴儿死亡都是悲剧,而这正是现届联邦政府对爱达荷州提起诉讼所追求和导致的后果。”
得州和爱达荷州的案件引发了更广泛的争论:各州堕胎禁令是否阻碍了医生在危及生命情况下提供医疗服务。堕胎权支持团体和一些医生表示,对起诉的恐惧正阻碍医疗人员对流产、宫外孕及可能引发败血症的感染等情况进行治疗。反堕胎人士则指出,目前全美所有生效的堕胎禁令都已包含危及生命紧急情况的豁免条款。
爱达荷州立法机构的律师蒙特·斯图尔特表示,拜登政府试图事后质疑该州在母亲与胎儿权益之间划定艰难界限的判断。“这项立法旨在平衡本州对未出生婴儿道德价值的认定,以及母亲常常沉重、痛苦且令人心碎的利益诉求。
在得克萨斯州的案件中,由特朗普任命的联邦地区法官詹姆斯·韦斯利·亨德里克斯指出,联邦法律要求医院为母亲和胎儿提供紧急治疗,但未规定当两者利益可能冲突时该如何处理——例如当堕胎可能避免母亲长期残疾却会终止胎儿生命时。法官认为拜登政府最新发布的指导文件错误地忽略了胎儿权益,仅聚焦于母亲利益。
亨德里克斯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紧急医疗和劳动法案》“对于当母亲健康与未出生儿童生命发生冲突时医生该如何作为未作规定,这一空白应由州法律填补”。
得州总检察长肯·帕克斯顿对此判决表示欢迎:“我们绝不允许华盛顿的左翼官僚将医院和急诊室变成随到随做的堕胎诊所,昨夜裁决印证了我们始终坚信的立场:法律站在我们这边。”
白宫新闻秘书卡琳·让-皮埃尔表示:“由于这一决定,德克萨斯州的女性现在可能被剥夺这一关键医疗护理——甚至包括严重出血或危及生命的高血压等病症。这是错误的,是历史的倒退,女性可能因此丧生。”
萨迪·古尔曼对本文亦有贡献。
致信劳拉·库西斯托,邮箱:[email protected]
刊登于2022年8月25日印刷版,标题为《法官暂缓爱达荷州堕胎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