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阿波利斯学校按种族区别对待——《华尔街日报》
The Editorial Board
“停止基于种族的歧视之道,就是停止基于种族的歧视,”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2007年这句名言中写道。然而太多机构仍在以纠正歧视为名行歧视之实,明尼阿波利斯公立学区就是最新例证。
根据明尼阿波利斯教师新集体谈判协议,若因财务原因需裁员,须按资历(即"后进先出"原则)决定去留。但少数族裔教师普遍比白人教师更年轻、经验更少。因此该合同规定"代表不足群体"成员可豁免于资历裁员规则。
学区本应根据任职资格和工作表现决定聘用与解雇,这样能避免对少数族裔产生非预期的不利影响。但工会反对基于绩效的人事决策,认为这会破坏劳工团结。明尼阿波利斯的选择反而是实施种族歧视。
这份教师工会合同显然违宪,尤其违反了最高法院1986年怀甘特诉杰克逊教育委员会案的判例。该案中五位大法官组成的多数意见认定,学区基于种族的裁员违反了宪法平等保护条款。
但大法官们对人事决策中能否及何时考虑种族因素存在分歧。多数派中的四位大法官认为,若学区能提供其过往歧视行为的具体证据,那么纠正这些历史歧视可构成政府重大利益,从而为种族偏袒提供正当理由。
明尼阿波利斯教师合同似乎采纳了这一多元意见。其中规定,资深教师裁员规则的例外旨在"纠正过去歧视的持续影响",且"学区过去的歧视行为对 underrepresented(代表性不足)教师的聘用造成了不成比例的影响"。若该学区被起诉,将需要为此主张提供依据。
合同可能还试图通过不明确提及种族分类来规避严格审查的法律复审。未明确定义的"underrepresented"一词可被解读为包含低收入教师。但关键在于该规则如何实施。
例如,2021年3月的疫情支出法案设立了为"社会弱势"农民减免贷款的计划。农业部将其解释为仅涵盖"属于以下一种或多种族裔的个人:非裔/黑人、美洲印第安人、阿拉斯加原住民、西班牙裔/拉丁裔、亚裔或太平洋岛民"。联邦法院叫停了该计划。
在Wygant案中,多数大法官似乎认为招聘中的种族偏见比解雇决定中的危害更小。但无论哪种情况,处境相似的个人都被剥夺了法律赋予的平等机会和保护。当机构偏袒特定种族群体时,即构成对其他群体个体的歧视。
大学招生中同样如此。最高法院2003年Grutter案判决认为,创建更多元化的学生群体是政府的重大利益,可为此实施不会"对非少数族裔申请者造成过度伤害"的种族优待政策(着重号为笔者所加)。
今年秋天,最高法院将有机会在针对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种族意识"招生政策的挑战中,重新审视格鲁特案的错误逻辑。明尼阿波利斯教师合同事件凸显了大法官们需要明确声明种族偏好在宪法上永远不被允许的紧迫性。
图片来源:大卫·乔尔斯/美联社刊载于2022年8月18日印刷版,标题为《明尼阿波利斯实施种族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