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堕胎法律需公正执行
John Tinder and Susan Brooks
我们相信美国人能够解决堕胎问题,因为最高法院已将其交还给民主程序。但执法部门必须保持超脱于党派纷争之上,这一点至关重要。印第安纳州的一个案例让我们对此深感忧虑。
最初,有人质疑关于俄亥俄州一名10岁强奸受害者前往印第安纳州合法堕胎的新闻报道。还有人毫无根据地声称,实施堕胎的医生未按印第安纳州法律要求报告这起儿童虐待事件及对16岁以下女孩实施的堕胎手术。
印第安纳州总检察长托德·罗基塔贸然卷入这场风波。他在承认尚未核查医生是否遵守报告要求的证据前,就向福克斯新闻表示正在调查该医生并"审查她的行医执照"。更恶劣的是他煽动性的言论:“我们有个冒充医生的堕胎活动家”。
尽管强奸案被告已认罪被捕,且新闻报道证明医生及时履行了报告义务,罗基塔仍公开宣称继续调查该医生。
司法系统的合法性要求执法必须公正、审慎且合乎道德。在尊重无罪推定原则和政府举证责任的前提下,除非正式起诉被告,否则政府调查应保持保密。无根据的调查若公之于众,将导致调查对象名誉受损、蒙受羞辱和损失。
令人震惊的是,罗基塔亲口承认在掌握最基本事实前就宣布展开调查。作为法庭官员,每位律师都有庄严义务不发表虚假、误导或无根据的法律或事实陈述。罗基塔的职位更强化了这一责任——他的委托人印第安纳州政府有权剥夺居民的自由和财产。
印第安纳州检察官被要求"避免发表可能大幅加剧公众对被告谴责的庭外言论"。罗基塔先生却无视了这一职责。
一个正常运作的民主制度需要公民相信政府会公正执法。检察官绝不应为政治或意识形态目的滥用政府的特殊权力。这带有麦卡锡主义的味道,在敏感的政治时刻尤其有害。
我国在堕胎问题上仍存在严重分歧,这种情况短期内不会改变。我们中的一位(布鲁克斯女士)在国会任职期间一贯持反堕胎立场;另一位(廷德先生)作为退休法官,在此问题上未公开表态。无论公职人员持何种立场,都有义务遵循那些经过时间检验、能促进法治的原则。我们希望罗基塔先生能重新考虑自己的行为,也希望全国执法官员都能以他为戒。
廷德先生于1987-2015年担任联邦法官。共和党人布鲁克斯女士于2013-21年代表印第安纳州第五国会选区。两人分别于1984-87年和2001-07年担任印第安纳州南区联邦检察官。
2020年9月16日,共和党籍总检察长托德·罗基塔在印第安纳波利斯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图片来源:达伦·卡明斯/美联社刊登于2022年8月11日印刷版,标题为《堕胎法需要公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