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空者卡森·布洛克因1400万美元举报奖金被起诉——《华尔街日报》
Mengqi Sun
浑水公司创始人卡森·布洛克图片来源:Jordan Vonderhaar/Bloomberg News一位私人投资者在一起诉讼中向做空机构卡森·布洛克及其股票研究公司浑水有限责任公司索赔700万美元,这起纠纷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约1400万美元的举报人奖金有关。
凯文·巴恩斯表示,他曾与布洛克合作撰写了一份关于分众传媒控股有限公司的报告,该报告成为美国证交会采取行动的依据,两人曾同意分享因他们对这家中国广告公司的研究而产生的法律或监管行动带来的收益。布洛克以调查中国公司而闻名。
美国证交会与分众传媒案相关的奖金细节(该案的进程始于十多年前)凸显出从该监管机构赢得举报人奖金的道路往往漫长而复杂。
2010年的《多德-弗兰克法案》设立了美国证交会的现金举报计划。当举报导致成功的执法行动且罚款超过100万美元时,该计划会向举报人授予罚款金额的10%至30%作为奖励。
根据巴恩斯周一在纽约最高法院提起的诉讼,美国证交会于今年3年3月向布洛克发放了举报人奖金,而他拒绝就巴恩斯对2011年发布的分众传媒报告的贡献给予补偿。
诉讼还指控布洛克先生和浑水公司不当宣称对报告拥有独家控制权。
根据保密政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不会公开举报人姓名或透露与奖金相关的案件细节。该监管机构在3月的奖金裁决令中表示,最终决定向一名申请人发放约1400万美元奖金,另一名则分文。但SEC同时指出,由于分众传媒报告未署名作者,因此认定两名申请人均为报告作者。
根据《华尔街日报》查阅的SEC文件,这笔奖金与2015年SEC对分众传媒及其董事长兼CEO江南春的执法行动有关,另一位举报奖金申请人正是巴恩斯先生。
2015年,SEC以涉嫌在2010年公司互联网广告业务出售交易中向投资者隐瞒关键信息为由,对分众传媒及江南春处以5560万美元罚款。分众传媒在和解中既未承认也未否认这些指控。
巴恩斯先生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时表示,获奖申请人系布洛克先生,其奖金申请过程由举报人律师乔丹·托马斯代理。
布洛克先生、托马斯律师及浑水公司代表均未回应置评请求。SEC发言人拒绝发表评论。
曾在摩根大通集团和私募投资基金Absaroka Capital Management从事投行工作的巴恩斯先生透露,他于2011年初撰写某中国矿业公司报告时初识布洛克。两人随后开始合作调查分众传媒等中企涉嫌违规行为。
巴恩斯先生向《华尔街日报》透露,两人达成协议由他生成内容并以布洛克先生的名义发布报告——此前巴恩斯先生对潜在法律责任表示担忧,且双方曾握手约定建立合作关系,独立发布内容并做空分众传媒股票。
2011年11月21日报告发布当天,分众传媒股价大幅下跌。
通过押注公司股价下跌获利的做空者,通常会着力揭露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问题,有时也会曝光其不法行为。
巴恩斯先生表示未提交举报表格,因当时美国证交会的线人现金奖励计划仍在筹建中。他称2011年曾通过邮件列表直接将分众传媒报告发送给包括证交会执法人员在内的收件人。
对于与布洛克做空分众传媒股票的具体获利金额,巴恩斯先生拒绝透露。
**联系方式:**孙梦琪,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