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交会的气候法规在法庭上站不住脚——《华尔街日报》
Paul Atkins and Paul Ray
最高法院在《西弗吉尼亚州诉环保署》一案中裁定环保署的《清洁电力计划》违法,朝着恢复行政部门问责制和民主监督迈出了重要一步,证券交易委员会应引以为鉴。SEC提出的气候信息披露规则将以几乎与环保署越权夺权失败案例如出一辙的方式扩张其权限。SEC现在明智之举是撤回并重新考虑其计划中的披露规则。
最高法院在六月的判决中依据"重大问题原则"裁定《清洁电力计划》超越了环保署的法定权限。行政机构仅因国会授权才拥有监管权,因此国会的选择限定了其监管能力。行政机构不得轻易推定立法机构已将当今最重要的政策问题授权给它们自行决定。若允许《清洁电力计划》实施,则意味着赋予环保署决定美国能源结构这一本应由国会决策的重大政策问题的权力。环保署无法指出明确的法律授权使其有权决定该问题,这导致最高法院裁定该计划违法。
《清洁电力计划》与SEC拟议披露规则之间的相似性令人震惊,这也解释了为何两者都涉嫌违法。两项法规都将对美国经济大部分领域实施变革。长期来看,《清洁电力计划》将迫使美国发电方式从化石燃料电厂转向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SEC的提案则将推动资本从石油开采和重工业等化石燃料行业流向所谓更环保的产业。这两项重大经济转型都将影响无数大小企业,并可能波及每位美国消费者和劳动者。
法院在西弗吉尼亚州案中阐明,只有国会或在国会明确授权下,机构才能对美国经济进行如此重大的调整。这一原则同样否决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出的规则。
两项规则都超出了发布机构的专业范畴。在《清洁电力计划》中,环保署(EPA)试图监管全国的发电与输电结构——这远超出其专业领域。最高法院认为,这削弱了环保署关于其拥有隐含政策制定权的论点。在西弗吉尼亚州案中,大法官们指出国会不太可能将重大决策权委托给缺乏专业知识的机构。SEC的提案同样如此——该委员会缺乏气候科学专业知识,且国会未明确赋予其决定气候政策重大问题的职责。
与《清洁电力计划》类似,SEC提案通过对旧法规的新解读来证明其合理性。在西弗吉尼亚州案中,最高法院发现该计划所依据的《清洁空气法》解释与环保署长期以来的解读相矛盾,这一事实极具证明力。SEC的信息披露提案同样基于对1930年代《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的新诠释。过去SEC援引这些法规要求披露时,几乎都声称所要求信息具有"重大性"(即对理性投资者具有财务重要性),但该委员会甚至未试图证明其所有气候信息披露要求均符合重大性标准。最高法院对SEC声称在旧法规中发现新权力的质疑,很可能如同其对环保署的主张一样强烈。
与《清洁电力计划》类似,SEC的提案也将大幅扩大监管机构的权限。《清洁空气法案》授权环保署根据工厂可实施的排放控制措施,为特定工厂制定排放标准;而该计划本将通过允许环保署为整个电网设定限制,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监管体系,且对环保署可强制工厂做出的改变几乎没有任何限制。SEC的提案同样如此:通过背离重要性标准,该委员会将能够强制要求任何它希望的信息披露,而无需任何标准来衡量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最后,与《清洁电力计划》一样,SEC的提案将采取国会已经考虑但拒绝颁布的措施。在《清洁电力计划》案例中,法院指出,国会“一贯拒绝”修订《清洁空气法案》以要求实施限额与交易计划,但环保署仍然推进了这一计划。SEC在其拟议的规则中也采取了同样的做法。国会已经否决了一项要求该委员会采用新的气候披露要求的立法。尽管如此,SEC仍在强行推进。
西弗吉尼亚州诉环保署案明确表明,如果机构试图改变美国的经济和社会,必须获得国会明确授权的新权力。SEC应认清形势,停止这项规则的制定。至少,它应该重新开放其披露要求的评论期(该评论期在最高法院裁决前几天已结束),让公众就这一极其重要的裁决如何影响其规则制定发表意见。
阿特金斯先生于2002至2008年任职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雷先生于2020至2021年担任信息与监管事务办公室主任。
2021年5月12日,华盛顿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总部。图片来源:安德鲁·凯利/路透社